对于安土重迁的华人文化群体来说移民就如同将树的根拔地而起,纵观历朝历代不到万不得已,是很少有华人愿意舍弃自己祖祖辈辈居住的土地而选择远迁海外的。但在近代历史上从明清两朝一直到上世纪三十年代,下南洋却成为东南沿海居民外出谋生、务工的一个重要选择,单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彼时之南洋无论之于经济亦或是文化相较于中原王朝均处于劣势地位,按照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人口的流动具有天然的“趋利性”,往往是沿着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而流向经济发达的地区。那么是何种力量促使其放弃家园远赴海外,完成这种与经济学中人口流动所相悖的行为?在这场浩浩荡荡前后持续近三百年的华人下南洋运动中,其开拓新大陆的方式和形态与几乎同时期的欧洲殖民活动又有何不同?另外其中一些作为劳工被贩卖到的南洋的底层华人,与当时的黑奴贸易又有何不同?本文将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展开研究。
一、华人下南洋的动机
自15世纪以来,陆续开始的华人下南洋活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明清两代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即使在最孱弱的时期,也比基本处于蛮荒状态的东南亚要好,但此阶段确是华人下南洋活动最为频繁的时期。造成这种情况的内在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国的朝代平均每三百年发生一次的周期性交替替换,其特征是执政的朝代权力经历衰退和计划夺回权力的叛逆势力同时出现,失败者通常会去除身份并逃离,以免遭到屠杀,而远离亚洲中心大陆而又气候宜人的南洋地区遂成为这些人群的首选之地,在南洋既可以凭借海岛固守避免敌对势力军事上的围剿,又可以等待时机进行反攻活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南洋的政治环境并未形成统一的且藩属于中原王朝的政权,无须担心被其遣送回国,这一点优势是朝鲜、暹罗、越南、琉球等所无法比拟的。即因自身的政治原因选择远赴海外。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明清两代,即使在所谓的康干盛世时期,虽然中国以天朝上国自居,总体经济形势要优于南洋地区,但沿海地区的居民生活情况并不优越,而南洋地区出产黄金白银、檀香、沉香、珍珠和制作帽子或皇家服装的羽毛以及作为药材的某些动植物,均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从而促使东南沿海地区的民众前往南洋进行对外贸易,在贸易途中,有些华人在南洋建立了中转站点、会馆等在此停留,久而久之便在该地区定居。即因经济利益驱使自发的迁徙到南洋地区进行经商活动。此外还有一小部分原本生活在东南沿海的贫农和雇农,因其本身在家乡亦没有土地,在知道南洋群岛地区肥沃、气候稳定、人类生活需要的动植物充足之后;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们下定决心单独或成群地背井离乡,来到南洋地区谋生。综上,华人下南洋的内在动因大致可以分为政治庇护性的避难和因利益驱动而产生的贸易性迁移两种。
除去内在因素之外,还有两种外在因素也是华人下南洋的主要动因。其一是因为当时的中原王朝为了防止军阀余党与海盗滋扰,洪武年间便开始执行严格的海禁政策,到明永乐年间,尽管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随着倭寇之患的加剧,民间私人出海的限制却愈加严格,但是在明中后期以后随着两广、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人地矛盾加剧,即使政府多次发布禁令限制出海,可是海外贸易却愈加兴盛,前往东南亚经商的华人依然有增无减。根据当时的法令,这些不顾禁令私自出海进行贸易的华商,如果再回到国内会面对被判死刑的可能,这些华商不得已只能定居南洋,有的甚至加入了海盗的队伍,张煊的《西园见闻录》中曾记载“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谈迁的《国榷》中也有类似的语录“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
另外一种外在因素则是由于,清朝中后期,太平天国、捻军等国内战乱加上列强的入侵,民不聊生,大量百姓流离失所,为了活下去,许多人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去往离中国有地理优势的南洋地区。尤其是在福建、广东一带当时慌乱穷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极度难以维持,为了谋生计,维持家庭生活,改变个人或家族的命运,躲避战乱,闽粤地区的老百姓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批地到南洋谋生。据1935年中国太平洋学会对流民出洋的原因所作的调查显示,因“经济压迫”而出洋者占 69.95%。可以说那个时候下南洋的人,大都是因种种原因在家乡故土呆不下去而被迫迁徙的人。除此之外还有一类属于在特定历史时期被意外滞留于南洋的华人,如元朝时期的蒙古军队曾于1293年对东南亚进行远征,有超过一万名军人都被意外的遗留在梭罗河平原,在1405年至1433年之间,郑和七次下南洋时期共带领2万7千名随员出海,但最终返回家乡的只有不到1万2千名,除去在航行中死亡的,也有一万名左右的明朝军士留在了南洋,定居并与当地人通婚,然后成为了当地人。综上,华人下南洋的外在动因一种是由于国内环境使其无法返回故土,另一种则是因为国内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其不得不下南洋,其中后者占最主要因素。
二、华人下南洋与殖民活动的区别
近现代西方一小撮历史或经济学家认为,明清时期的华人下南洋活动实质上是一种原始的殖民主义行为,主要原始驱动力是进行海外扩张,建立“国家”,对南洋地区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渗透。历史上国内移民确实在南洋地区建立过不止一个独立的国家,如兰芳共和国、戴燕王国、三佛齐国等政权。但从由中国内地迁居南洋的人口其出发动机来看则与近代西方地理大发现时代进行海外殖民则完全不同。首先从事件的起因来看,明朝灭亡时,中国人口仅剩6000万左右,到清末人口爆炸至四亿,随着这种人口大爆炸,而耕地确实有限的,尤其是遇到天灾人祸,百姓们不得不去人口较少之处寻求生存,由此形成了山西移民的走西口,山东移民的闯关东和沿海移民下南洋三支浩大的移民潮。所以15世纪之后大规模华人下南洋的活动其实质是建立在中国全国人口大迁移的历史背景下的,而不是特定的向南洋地区进行有组织的依托军事力量的资源掠夺。反观西方近代的海外殖民活动则是在大航海时代背景下,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的海外资源掠夺活动。
另外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华人下南洋的历史背景是在明清两代,“严交通外藩之禁”,几乎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再加上战争不断,百姓生计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是以福建和两广为代表的沿海居民为了谋求生存自发开展的移民活动,虽然这些移民在海外的确组建了独立的政权国家,但本质仍然是一种民众为了在海外陌生之地更好的生存在而自发组织的民间社团之变体,其发展和拓进过程中并没有武装力量之支持,与西方近现代殖民者由国家层面指派以武装之力量前往未开发地区进行资源掠夺截然不同。
而且从历史影响和事件的结果来看,华人下南洋与殖民活动也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欧洲近代殖民者前往新大陆后往往都是以征服者自居,而并不与当地土著居民进行对等的贸易和交流。但华人下南洋活动中大量华人在定居南洋地区之后实际上都在从事以下三种工作,一是前往南洋贸易经商,二是在南洋地区承包种植园进行农业生产活动,三是以打工的形式到南洋谋生。这些人在南洋的定居生活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武力压迫当地土著居民的迹象,无论是在贸易经商过程中还是在南洋承包种植园雇佣当地居民的过程中,始终都是和当地居民处于对等的地位的,进行公平交易,和平相处。
从历史影响来看,大量的华人涌入东南亚后,对当地的生产、生活以及经济建设,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许多华人在侨居国从事商业活动,负责管理海外贸易,收购当地土特产,销售该国货物,从而形成一个沟通中国与海外贸易的商业网络。这些人也多为当地政府所倚重,暹罗王室就曾表示“如果没有华侨,宫廷什么买卖也做不成”。另一方面,还有相当一部分华人从事手工业,烤面包师、裁缝、鞋匠、金匠、银匠、雕刻师、锁匠、画家、泥水匠、织工,几乎无所不包。从事农业、园艺和渔业的华侨人数也很多,他们同样在当地社会的日常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印尼加里曼丹,华人是当地金矿的唯一经营者;19世纪以前,马来西亚的锡矿则几乎全部是由华侨开发。当地许多被称作“锡湖”的大型锡矿区,都是华侨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事实上就连英国的海峡殖民地总督瑞天咸都曾说过“马来半岛之繁荣昌盛,皆华侨所造成”。欧洲的殖民者给殖民地带去的是血泪史,而华人给南洋地区带去的是文化和繁荣。
在华人下南洋的过程中还有一类华人是以华工的形式从内地去到南洋地区的,其中不乏有很多是以“卖猪仔”前往的,由此引发了当代有些学者认为华工下南洋等同于美国之黑奴贸易,但究其实质也是存在明显不同的。首先,清朝中后期以后在英国、荷兰殖民统治下的南洋,正处于加速开发过程中,对劳动力的需求量非常大。西方列强确实急需来自中国的移民前往南洋进行填补,但在如何得到这些人力上的方式却与其在非洲掠夺黑奴的手段并不相同,这些西方列强在南洋诸国的殖民地为了吸引华工,通常都是通过洋行、公所等合法的商贸场合通过所谓“雇佣”的,将贫民诱至南洋,并且就很多都是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马来西亚最大的一个州——砂拉越州,在白色拉者二世执政时期,就颁布过一个特别通告“给移民足够的免费土地种植,政府提供临时住屋安置移民;免费供给大米和食盐一年;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建立警察局保护华人安全,华人可永久居住在砂拉越等”。这样的政策对于中国国内流离失所、丧失土地的无业流民来说,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很多人就是在这个时候,或携妻带子,或孤身一人,漂洋过海自发的来到了南洋。虽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这些优惠政策并不一定都会得以落实,且在掮客组织国内人民远赴海外务工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很多以诈骗形式的手段,以出国后的工资为抵押,换取出洋旅费,然后在层层敲诈、欺骗以致这些华工永久的留在了南洋。但究其本质这种诱骗华工前往南洋的手段还是基于“外出务工”为根本,即使采取欺骗等不齿的手段但亦未出现强制其前往的情况,近代历史上出现的绑架手段掠卖华工的现象虽然存在,但终归属于少数,并不能以此作为断定华工下南洋务工等同于黑奴贸易的证据。
16世纪以来,虽然西方殖民者引进了不少契约华工在邦加勿里洞的锡矿、加里曼丹的金矿以及苏北的烟草种植园工作,最鼎盛的时期多达数十万人,但无论实际中的工作内容如何,是否受到西方列强的欺骗和榨取,基本上还都是存在在务工契约或者劳务合同的,尽管很多合同以华工不认识字为机会通过中间商买办阶级对华工进行劳务欺诈,很多远赴南洋的华工并没有真正像契约上所写那样拿到应得的报酬,但这个大前提还是建立在契约制度的基础上的。反观西方的黑奴贸易,中间几乎是没有买办这一阶级存在的,西方殖民者对于黑奴劳动力的获得,基本上与围猎动物并无二致,都是赤裸裸的进行绑架,在美国的种植园中,也是完全以奴隶制的形式对其进行管理,西方黑奴贸易中几乎没有听说过殖民者与黑奴签署过什么劳动契约,虽然一些被“卖猪仔”的华工在南洋的实际生活状态未必会比黑奴要好,但从理论上来说,其下南洋的路径终归是进行海外务工。
另一方面欧美的黑奴贸易虽然让很多黑人最终留在了欧美国家,如现今之法国、荷兰、美国均有很多黑人后裔,但是其并未对当地的文化发展造成什么重大而甚远的影响,甚至说对于当地的生产力发展都影响甚少。而中国的海外华工则完全相反,中国的三纲五常、孔子的儒家思想也随着华工在南洋的定居而在当地落地生根。特别是在近几年,受当地华人所追捧的孔子学院,其基础就是华人中永存的中国传统文化,华人的南下,很多都在当地结婚生子,与本地人共同居住,不仅带来了人口基因结构的变化。在经济结构方面,也把当时中华民族先进的手工业技术,例如制陶、造纸、造船等技术带到南洋各个国家,在当时的印尼和泰国,就已经出现华人创办的制陶和造船的工厂。农业技术也得以普及,改良了当地的传统的种植技术和耕种工具,丰厚了种植品类。这些改变也为后期南洋国家的变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华人下南洋活动是中国历史上,乃至整个世界历史上人类迁徙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早期的唐宋时期一直到明清两代。在鸦片战争前,通过下南洋在东南亚地区定居的华人就已经达到了150万之多。相对于中原地区的富庶,这些远赴南洋的华人因何动机背井离乡,其内在动因大致可以分为政治庇护性的避难和因利益驱动而产生的贸易性迁移两种。外在动因一种是由于国内环境使其无法返回故土,另一种则是因为国内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其不得不下南洋,其中后者占最主要因素。同时作为一场旷日持久、规模浩大的人口迁徙活动,华人下南洋带去的不仅是人,也是中国文化的外向输出。对此有部分西方学者认为华人下南洋活动其本质是一种文化殖民,但从出发点及动机来看,则明显不同,其结局欧洲的殖民者给殖民地带去的是血泪史,而华人给南洋地区带去的是文化和繁荣。又有人认为那些悲惨的被“卖猪仔”的华工等同于欧美黑奴,但从起因过程和最终的结局上来看亦有很大差别。因此华人下南洋活动,实质上与西方列强的海外殖民以及欧洲的黑奴贸易性质均不相同。而是一种自发的向外开拓谋生之活动,不仅为南洋地区带去了中原地区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力,更带去了灿烂的中华传统文化,为后期南洋国家的变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