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出自《左传》,全文是: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

春秋时期两个国家为了互相取信,就把自己国家顶重要的人比如国君的儿子,送到对方去当人质。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是说两方面假如信任本身就不是真心的,放人质也没有好处。

常常的,我们在商务关系之中会想:我要留对方什么把柄,什么筹码。当想到这里时其实已经代表前面有工作没有做好,导致要“质之”,关系已经落于下流了。

落于下流不是不好,关键是要看见这个下流,让我们一来思考挽回下流,二来下次的关系要追求上流,不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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