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横溢的伟大诗人徐志摩与林徽因、陆小曼的爱情,至今仍津津乐道。然而,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张幼仪,在这一段段爱恨情仇中,承受着最大的伤痛甚至耻辱,却始终以徐志摩的糟糠之妻,中国第一个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身份,被默默遗忘着。徐志摩不顾家长的反对,伦理的操守,抛下为他生育一个儿子的结发夫妻,尤其是当时张幼仪第二胎身孕已三月有余,徐志摩毫不犹豫的告诉她:去把孩子打掉。幼仪独自在欧洲走完怀胎十月的艰辛,并艰难产下次子彼得,在这段最需要他的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然后,带着签好字的离婚协议请幼仪署名……
不想评论这位学术五车才高八斗的诗人,毕竟,他是一位诗人。诗人放飞自我的波浪似乎从来都不曾静止过。
只是,张幼仪为徐志摩所做的,让我钦佩。她兼具中国传统与西方现代特质,她虽不像林徽因那般才情满溢,也不如小曼这般风情万种,她,离婚后仍然全心对待徐志摩的父母,不是因为放不下,而是因为公婆是她儿子的爷爷奶奶,她对他们有责任,甚至连婆婆的身后事宜都是幼仪尽心打理。试问,现如今,有几个儿媳妇能恭恭敬敬待公婆?毫无经济能力的她独自扶养彼得的同时,在欧洲奋发图强,学的一技之长,回国后自力更生,并且过得风生水起,成为上海的银行家、服装公司的总经理。发迹的她在徐志摩意外身亡之后,还每月供给陆小曼和她同居男友翁某三百元。因为赡养陆小曼,有她儿子的一部分责任……
单是这一点,我赞叹这个女子的胸襟,钦佩她的毅力。要知道,在1922年(这一年徐志摩与张幼仪协议离婚),离婚对女人是多么耻辱。而当晚辈问起幼仪是否气恨徐志摩时,她莞尔一笑,“你知道的,文人嘛”。是的,多么嘲讽,一个饱读诗书被西方先进思想侵染的学子,在带来文化成绩的同时,也带来了中国第一桩离婚案件,肆无忌惮的,只为追求心底那一份激烈的“真爱”。
再次撇开徐志摩的是非对错,在徐志摩飞机失事后,陆小曼拒绝领认丈夫的遗体,幼仪默默的让儿子为他料理后事。
从最初知道徐志摩的结发妻子怀着身孕,被孤零零的遗弃在异国他乡,我就一直想知道幼仪后来生活的怎么样。还好,幼仪在离婚之后找到自我,并跻身于成功人士。深感欣慰。
从她身上,我看到中国传统教育下的女子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地方,那份顺服与慷慨,那份勤劳与质朴,那份坚毅与温柔,心中好生羡慕。
我们这个时代,丢掉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