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新华书店。
我挑了一本书,准备走到座位上去看。一位农民工模样的大叔却吸引了我的目光。
大叔约莫40岁左右,粉白相间的格子衬衫显得陈旧,黑色裤子蹭上白色污渍,一双迷彩布鞋满是泥巴,与其他阅读者整齐干净的着装相比,他略显邋遢。
然而,这位大叔的手却格外干净,指甲缝里连一丝脏泥也没有。他桌上摆着“初中课外文言文”、“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书籍,认真地边看边做笔记。
简单的圆珠笔,一本页脚发黑的笔记本,这位大叔仔仔细细地做着笔记。整整2个小时,他看书,我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大叔起身,把看完的书又放回书店的书架上去了。
或许有人说,你有病吧,为啥偷看别人?
因为那一刻,我觉得大叔认真读书的样子很令我敬重;那一刻,他闪闪发光。
或许,我该为我的狭隘道歉。读书,众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