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些问题研究起来还真是不一样会给人不一样的内容和想象不到的结果,有理有据,下面就有一个关于“快乐工作”的话题。过去我们总以为,工作应该是“快乐”的,很多人把“快乐工作”都挂在嘴边,这其实是个伪命题,实际上没有什么工作是真正快乐的。
如果问:工作应该是快乐的吗?或者说,是不是我们必须从工作中感受到快乐,才能够好好工作?
我的第一反应是:对啊!如果一份工作枯燥乏味得要死,我完全不能“享受工作”,那我肯定不会花心思去好好干。而且,不光我是这么想,很多人力资源专家也是这么想的。一般认为,员工必须先获得满足,然后才能努力工作;一个组织想要获得成功,就必须首先让自己的员工感到快乐和满足。你看,现在到处都在搞“员工满意度调查”“最佳雇主评选”之类,不就是体现了这种观念吗?
但是,有一本书叫做《管理成就生活》,作者马利克,仅次于德鲁克的大师,他告诉我们,关于“快乐工作”的假设,本身就存在一个悖论。你想,如果我们对目前的工作感到很快乐、很满意的话,那怎么可能有动力去提升绩效、推动变革呢?说到底,任何的变革,都来自于对现状的不满,而不是快乐和满足。所以,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悖论,“快乐工作”和“持续改善”本质上不兼容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会发现,“快乐工作”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实际上,没有任何一项工作能让你每天都快乐;在你能想到的每一项工作中,都存在着不快乐的因素。
比如说,当一个摇滚乐手,在舞台上又唱又跳,台下粉丝尖叫追捧,很酷吧?是很酷,但是,舞台上的演出只是乐手工作中极小的一部分,很多人忍受不了没完没了的排练。想想看,当你第1001次排练同一首歌,是什么感觉?再比如,当一名飞行员,整天飞来飞去,听着也很酷吧?实际上,飞行员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执行非常常规的飞行任务,谈不上有多大挑战,过程相当枯燥。
更不用说,有的工作是天然没法给人带来快乐的。比如天天在重症监护室目睹生离死别的医护人员,还有刑警、法医等等。这些工作之所以有人去做,是因为必须要做,这里的关键词是“责任”,而与“快乐”八竿子打不着,与所谓的“工作热情”也不沾边。
顺便说一句,马利克认为,领导者没有必要去刻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因为这个东西既不好衡量,又难以持续。如果一个组织的运转必须建立在员工的个人热情之上,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比热情更重要的,是稳定的产出、持之以恒、尽职尽责。这并不只是针对常规性工作,对完全依靠创造力的工作,同样如此。
最典型的就是作家。在我们的想象当中,“李白斗酒诗百篇”,作家一直在苦等灵感乍现的瞬间,一旦灵感来了,就抄起一张纸,运笔如飞。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作家都不是这样搞创作的,很多人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写作时间。
最典型的就是被称为“文坛硬汉”的海明威,每天雷打不动坚持写作6个小时,从早上6点半写到中午12点半,至少要写完7支铅笔。同样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勤奋程度不如海明威,但同样坚持每天从早上9点写到12点,虽然每天只能写一两页,但积累下来,他的作品数量也是惊人的。你看,这些大作家的创作,不是靠热情,也不是靠灵感,而是靠纪律。
马利克说,所谓的创新性工作,通常只能在刚开始的时候给初出茅庐的新手带来热情,而随着工作的深入,任务变得越来越艰难,人们很容易丧失热情。
因此说永远“快乐工作”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