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学时,我曾经憧憬一种文青形象,就是「总是孤独地泡在电影院看了好多电影」的那种。当他们在散文中回首年少,总是夹带著一段动人的故事,一幅唯美的画面,或是同辈文青都琅琅上口的台词。
明明很孤独,却透过不知为何大家都看过的电影,和其他文艺青年连结在一起。我非常嚮往这种姿态,既保有自己的步调,又不至于太寂寞。读书做不到这件事,书籍中的经典都沾到太多国文课的氛围,但经典的电影和校园无关,学校始终都不喜欢我们看电影,初中音乐课各看一次的《阿玛迪斯》是唯一例外。
想是这样想,但我很快就发现,要想当个「爱看电影的人」,我实在不是什麽好材料。别的不说,那些在电影院看了好多电影的人,他们的票钱是哪裡来的啊?我的高三暑假是坐在书店地板看金庸小说过的欸。
电影票花钱,那不花钱的方法总行了吧。刚进大学的前两年,我在学校的艺文活动蹭了不少电影看,也三不五时窝在图书馆的视听资料区看 DVD,但这只是让学校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多糟蹋电影的混蛋而已。我在看《青春电幻物语》的途中睡著两次,惊醒擦乾口水赶紧回想刚才看到哪,一路倒带到片头,才发现自己根本没看懂发生什麽事。
并不是所有电影都被我看成这种惨况,但我越看越对自己的大脑感到疑惑。就算是打从心裡讚叹的电影、或是努力忍住不要哭出声音的电影,我都很难记住情节,好像有什麽障碍一样。北高往返的客运上,同一部电影播了又播,我每次都要花二十分钟怀疑这是不是片名相同的另一部片。
搞不好我是无法欣赏电影的体质,就跟喝不了牛奶一样,我的大脑天生缺乏分解电影画面的酵素。
人生中印象最深刻的电影画面,是我五岁时在电影院看的第一部电影,在电影最后,男主角不得不亲手杀掉女主角,是个毫无转圜馀地的悲剧场景。说印象深刻只是客气,对我来说完全就是心理创伤。
那是一部叫《冒险王》的港片,主演的是李连杰和关之琳。回头搜寻一下剧情,记忆中一连串印地安纳琼斯式的冒险场面,都是剧中剧的呈现。在剧情的最后,关之琳饰演的特务牺牲自己拖住反派,李连杰在一阵纠结之后,用一个宝盒裡射出的光把两个人变成了两团粒子,最后李连杰与关之琳深情对望直到她完全消散。
好好的人就这样被变成一粒一粒的不知道什麽东西然后散掉,对五岁的我来说,那画面实在是太过猎奇,现在读到「灰飞烟灭」四个字,我想到的也还是那一幕。二十八岁的我在网路上找到这部片,看到当时港片的特效表现,看它们把一层不断蠕动的颗粒叠在人物身上,客观地说,实在也满不舒服的。
这也是我第一次,好像是唯一一次,和爸妈一起进电影院看的电影。其实《冒险王》整体是部喜剧,但就是那个悲伤又惊悚的剧中剧结局,让我一直大哭到走出电影院,顺便骗到一球巧克力冰淇淋。
第一次看电影就留下一生难忘的精神创伤,我决定把记不住电影内容的原因怪罪到《冒险王》上。仔细想想,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电影一直都不是什麽美好的存在。爸妈都不在的时候,公寓二楼的阿姨会帮忙照顾我,照顾的方式就是放吉卜力电影的录影带给我看,她就一直在旁边做她的电路板代工。那些电影演了什麽,我也一点都想不起来。
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记不住内容跟成长创伤没多大关係,单纯只是我看得还不够多,脑内的资料库没有建立分析模式,资讯的归档速度慢,当然会遗漏许多片段。
大学毕业那年暑假,我借住在不太熟的朋友家等研究所开学,每天都骑著 YouBike 游荡到半夜。有太多的时间要杀,光点华山变成我常待的一个落脚点。在无所事事的日子裡,预告片的每部电影看起来都非常有趣,可惜正片也很有趣的电影没那麽多。电影播完,脚踏车上骑个四十分钟,情节就一段一段全掉在路上。
我大概已经很接近「孤独地泡在电影院看了好多电影」的文艺青年了吧。当时的我还是忍不住有这样的想法,同时也觉得这个成就达成得一点意义都没有,因为我对电影没有爱,我本来就是孤独地看著电影的小孩。
电影真的非常好,即使是我这种缺少爱的人,电影也打开戏院的门接受我。
现在我电影看得非常懒惰,光是准时坐进戏院沙发就觉得大功告成然后想睡。成功让我保持进电影院频率的,是 Marvel 主导的超级英雄电影,女友跟我一起看《复仇者联盟》,前排男生帮女伴补充哪句台词是之前哪部片的梗,我跟我女友说明前面那个男的哪裡哪裡讲错了。
我知道,我追求的不是剧情发展,是那种和一大群人一起追逐剧情、挖掘彩蛋的社群感。复联三四我都看了两次,第一次赶首映日防雷,第二次和一起看复联一二的朋友们看完吃饭聊聊近况。
我做不到追求电影,但电影能提供很多其他事物。我有时消磨时间、有时跟随流行,有时就衝著题材是我喜欢的摇滚乐、文学或超级英雄,去看看故事如何。比起孤独的文青,当个单纯的宅宅更适合我,现在的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点。
《蝙蝠侠对超人》刚释出预告那时,我看著蝙蝠侠从撞毁的蝙蝠车站起,心底冒上来一股亢奋,打电话回家问爸,要不要等我回去一起看。话说出口,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一件从没做过的事,跟著想起了一些事。
之所以会开始看英雄片,契机也不在同龄朋友身上,而是我爸。爸喜欢车,有车的电影他都很有兴趣,《恶灵战警》上映时他揪我去看,《蝙蝠侠:黑暗骑士》上映时他也拉我去看。蝙蝠车很帅,但我现在只记得片子有够长,中途想舒展筋骨还扭到脖子,剩下的片是倾斜 15 度看完的。
这麽一想,爸其实常常拉我去看电影。诺兰导的《黑暗骑士》三部曲是他带我去看的,《魔戒》三部曲也是,冯.迪索的《限制级战警》系列也是。每次他问妈要不要一起去,妈都直接回他「无爱」,拿起遥控器继续看洋片台。我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我看《冒险王》那次哭闹得太过分,才让妈对电影院留下阴影。
上一次回家,我在客厅发呆,看到其中一台洋片在播《玩命再劫》。妈手上的遥控器跳了过去,我趁著妈去上厕所的机会抢到遥控器,赶紧转回刚刚那一台。
那是把飞车犯罪和音乐剧结合的一部爽片,我非常喜欢。同样瘫在客厅沙发的爸似乎没什麽意见,专心玩他的 Line。遥控器放回桌上,妈回到座位望著《玩命再劫》,我战战兢兢等著她发表意见。
「伊开车搁挂耳机喔?」
「嘿啊,伊若无挂会耳鸣啦,因为伊小时候吼……」
基于某种使命感,我觉得我应该让妈好好的欣赏一下这部片。有爸喜欢的飞车追逐,有我喜欢的摇滚乐,没有妈觉得可有可无的电影院。
但妈也只是一如往常地,静静的看著电影持续进行,偶尔冒出一两句吐槽。虽然不进电影院,但妈什麽片都看,常常熬夜看到结局才摇摇晃晃离开客厅。爸也没对《玩命再劫》产生什麽共鸣,他在这两年交到一群车友,随时随地都在 Line 上群聊,不必再从电影裡追求帅车。
《玩命再劫》还是很好看,但在家裡看的感觉没有之前那麽激动。进入高潮前的一段文戏结束后,妈又转到了另一个频道,我莫名浮现的使命感也莫名地消失无踪。是什麽电影都好、跳著看也无所谓,只是三个人一起坐在电视机前,让电影们一段一段映在我们有点发呆的脸上,我觉得,这样也满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