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芳华
作者:严歌苓
文体:青春小说
阅读载体:纸质书
字数:11.9万字
阅读时间:2018年10月
心得时间:2018年10月18日第一稿
12月16日第二稿
10月18日
严歌苓的《芳华》是女儿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放在床头柜上快有一个月时间了,也许因为工作繁重,也许因为心情烦琐,也许因为怀念青春,也许因为拥有就不怕失去,总之,快一个月的时间,我都只冷冷的看着封面,只偶尔在晚上翻一下。
还是因为女儿的原故。女儿是懂我的,知道我喜欢看书,生日礼物也好,节日礼物也罢,一般都是与书相关。女儿的贴心,女儿的懂得,比什么都好。所以女儿送给我的、而且是极力推荐的书籍,不管怎么样,我也是会认真来看的。
《芳华》这本书这次久久不想翻看,是因为早些年,我就在图书馆借阅过。关于那个时间段的书籍,不知怎么回事,我自动就会屏蔽一样。芳华,冯小刚电影未拍之前,看过;电影热映时,又借着看了一次。对于书中主人公刘峰,感触太深,好人不易的感慨,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管看什么书,都会有一种代入感,而自己说到底也是一个信奉好人有好报学说的俗人。希望好人好报,但也要学会坦然面对所有。
12月16日
两个月的时间快过去了,女儿推荐给我的三本书,看是看完了,除了《悲伤泪流成河》心得写出来了外,这篇一直属于半成品,未完成。当然还有一本就只是翻完了,对于自己的要求越来越低,我想我很快就会沉沦下去了。
关于《芳华》我还是要写完这个心得的。
写写书中的何小曼吧。
特别心疼何小曼。都说懂事的孩子让人心疼,那么这个四岁就失去父亲,又跟着母亲改嫁的小女孩,就是这样懂事的孩子。她那么小,无法改变自己的家庭,无法阻止父亲的自杀,也无法改变母亲的改嫁,她努力着,但不管她怎么努力,后来的那个家也一直视她为拖油瓶,于是她翻着跟头,翻进了文工团。
刚刚再读这本书,两个细节深深的打动了我,也特别让我心疼小曼这个孩子。
一件事是关于红毛红衫的。小曼喜欢妈妈废旧的、穿着小了的红毛线衫。那件红毛衣是小曼父亲给她妈妈的婚服,小曼奔着这件红毛衣长大。但等她长大的时候,妈妈却把这件红毛衣给妹妹穿了,因为妹妹白一些,而小曼皮肤黑,穿红色的不好看。于是期待中的理所应当的好物品,成了别人的。没有父母疼爱的孩子或者父母无能为力的孩子,只能捡别人不要的。说到底不是小曼黑,而是小曼没有父亲疼,而妈妈也成了别人的妈妈,小曼就是一个小拖油瓶,只会被人抱怨,只会被人欺负的小拖油瓶。他们家里废旧货在进废品收购站之前,都有一个中转站,那就是小曼处。
第二个细节是小曼母亲与小曼的两次拥抱。第一次小曼才七岁,发了七天七夜的高烧,脸尖了,人瘦了,所幸的是每天睁开眼都能看到母亲,母亲把紧紧的抱在怀里,象是要揉进体内,重新孕育一次一样。小曼感受到了母亲,但却从那次拥抱后,母亲渐行渐远。小曼多年后,都希望自己再发一次高烧,能让母亲再抱自己一次,于是她淋冷水,泡冷水,浑身冷得发僵,上下牙齿嗒嗒地敲术鱼,但她就是不发烧。于是第二天她继续淋,继续泡,直到母亲发现她比死人都还凉了,母亲再次拥抱她,抱得象上回一样紧,抱得又象装入她的子宫。母亲在这个家是变形的,随时发生的变形,无不疼痛,无不创伤……
所有爱孩子的父母亲,给孩子稳定的婚姻吧,给孩子安稳的家吧。不要让掌上明珠有被人轻贱的机会。
芳华菲菲,有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