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才会真正怂得情真意切,又身不由己。
我想,答案应该是爱而不得吧。
我是一个不喜欢八卦的人,但身边不乏喜欢八卦的人。
偶尔的谈话间,总会参杂一些似远非远的关于感情的传闻。
每次听完,并无大感,只觉无聊,不想另做评论。
因为我相信不管是谁的感情,都会有他们专属的快乐和痛苦,不是当事人很难体会其中的曼妙。
而大多数无事之人喜欢将这些只言片语拿来作为谈资,还要打团将此摆上桌来假作姿态剖析一番。
拿着这些解构式的碎片化信息,充当着以交换信息的角色来拉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误以为贩卖出去的消息是取得信任的筹码,这种比纸还薄的关系墙往往一推就倒。
我喜欢听故事,但不以故事和传闻评人论人。
真正敢爱敢恨的人,是爱而不得很多次,依旧敢于正视自己的内心。
将自己的心缝缝补补之后还能在感情里全心投入,对待每份新的感情都能如初恋般去珍惜,毫不吝啬也毫不软弱。
他们少不了失恋之后的泪如雨下、夜不能寐、宿醉消愁、苦心挽留、分手消瘦十斤这些非主流桥段,那种生无可恋的滋味简直就像人间炼狱。
但最终他们没有失去爱人的能力,反而变得更从容,更懂得爱情的可贵。
那些带来痛苦的沉没成本(消除失恋苦痛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等)都成了他们寻求真爱的经验财富。
他们面对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往往会主动出击。
不顾矜持与否,坚定地表明自己喜欢的态度。
在不在一起都会尊重对方的决定,不强迫也不施压。
只是表明我想陪你一起成长的决心,让你知道只要我还喜欢你,你就不只是一个人在孤独面对,你回头他就在。
凭心而论,敢于在感情中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是成年人与中小学懵懂时代的区别。
凡是人格独立一点的人,大都不喜欢暧昧不清,也会讨厌自我蒙蔽的状态。
沈从文曾经写到:"我用手去触摸你的眼睛,太冷了,倘若你的眼睛这样冷,有的人的心会结成冰"这大概就是爱而不得的真实写照吧。
即使你对我冷,但我没法对你也对你冷漠,也只能自己给内心输送阳光,去融化你铺上的那层冰霜,直到再也不能硬撑。
这种自毁式的献爱看似低微但绝不能理解为理所应当。
可以像张爱玲那样低到尘埃,但不可以软弱到狼狈不堪,没必要也不值。
爱而不得能怎样?只不过,是从最开始给你全部的爱,然后任你肆意挥霍,随意浪费。最后,转头走。
大多数讨厌在感情中"习得性无助"的人,无法给予自己的爱给对方不说,还总是以受害者身份捆绑着对方。
一副因为我很弱,所以你要强。因为我以前被伤过,所以你要加倍给我爱的样子。
总说一些婊语博得异性大众的喜爱。感情的事,很少一帆风顺,但这种倚弱卖弱的做法,恕我直言,实在u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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