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遇害案件”掀起的舆论狂欢已经随着时间慢慢趋于平静,我因为“江歌事件”的两次发声,同期关注了很多媒体和个人对这次全民讨伐刘鑫的“爆款级”舆论现象做出的评论,“江歌案件”也因此演变成了发声者之间的互相厮杀,甚至被称为“刘鑫事件”。
通过这件事,我开始思考了很多东西,关于媒体的客观公正、关于大众舆论的导向、关于善恶、关于人性……
这里的每一个话题角度都值得反复琢磨,有些问题我至今没有得到答案,只是在一遍遍的向自己提出质疑,引据论证,尝试说服,再次怀疑……如此以往。
这几天我看了很多自诩为“客观审慎、公正求实”的分析评论文,比如《我为什么嘲笑你们这些在请愿书上签名的人》《不逼死幸存者,你们真的不能善罢甘休吗?》等等……
说实话,内容多少的确有客观审慎的成分在,但因缺少了人情而显得冷血;虽然有事实的部分但也有暂无论证的东西。有不少人追随点赞,但回击他们的也不在少数。
当然,这些人有他们发声的权利,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判断体系,我们无权干涉 ,可是我看了这些总觉得有种难以名状的心寒和失望。
微博上特立独行的人就更多了,有些甚至几十万粉丝,他们为了对立而对立,为了不同而不同,好像带着与生俱来的纠错体质和使命,对于所有“一边倒”的舆论风向总是满腹狐疑,他们怀疑一切并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却从来没想过这“天平”倾斜的原因。
对任何事情保持适度的怀疑和警觉是对的,甚至是必须的,但他们为了彰显自己所谓的客观,为了表现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警觉,不惜为从恶者辩护,将无辜者抹黑。
他们没有自己对事物的是非评判标准,他们的标准就是等大众做出选择后,站在对立面就可以了。
真是一群哗众取宠的戏精。
突然想到前几天有同事问我:
“你知道关于九寨沟地震的全球第一篇新闻报道是谁写的吗?”
“我不知道。”
“是AI……”
说这话时,她神秘中带有兴奋,却又透露出了一丝担忧。
对,是人工智能。
只用了25秒,就完成585字。
可以想象几十年后甚至只用十几年,人工智能甚至可以代替记者出新闻稿,那媒体人还能干什么?
我只能想到一个答案,那就是:AI只能客观描述新闻事件本身,只有血肉身躯的人,才能撰写出事件中存在的人情冷暖、是非善恶。
在“刘鑫事件”中,大众因急于批判刘鑫本人从而掀起了舆论风暴。但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出身,则将这风暴发生的矛头对准了以咪蒙为代表的“情绪派”自媒体的煽动造势。
我当然知道,从事媒体行业的人,大多都对咪蒙实行着一票否决,甚至在面试媒体岗位的员工时,问对方“是否关注咪蒙?”从而判断候选人的专业素养。
她之所以被媒体圈讨伐,是因为她总是以直戳大众痛点为目标,以煽动读者情绪为方式,换取十万加流量从而变现获利。不管这情绪煽动的是否符合时宜,这描述的事情是否是经过求证后的真相,也不管这传播的三观是否正向积极。
我不否认咪蒙的那套吸引读者眼球、善于抓住时下民众痛点的流程体系,并且她敢于坦诚直面自己对流量的追求和对金钱的欲望,但她所传播和宣扬的内容给大众和社会带来的价值又是什么?我不予评置。
但我敢肯定的是,以她为代表的自媒体也是一种极端发声器,和那些走极端客观、冷酷无情、标新立异的戏精路线不同,她走的,是极端主观、煽动情绪、宣泄民愤的商人道路。
二者虽然只是表述的风格和立意不同,但作为有影响力的发声器,这两种极端从本质上来说,毫无区别。
这两天,我经常重新审阅写过的文章,生怕自己的所言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窘境,好在关于案件本身,我没有写任何毫无根据的猜测内容,姑且算是做到了实事求是。
我在文中承认了所有从人性角度上可能会出现的行为选择,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简单常用的道德标准,我不会像咪蒙那样群情激愤的高喊着“杀了陈世峰!”,也不会像披着人皮的AI那样故作众醉独醒的冷酷姿态。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多善良,如果一个人的善良值可以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我也最多也就是个7、80的样子,因为我既做不到无顾个人安危的见义勇为,也做不到冷酷无情的见死不救。
正是因为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善良值都在这一区间内,形成的均值才以作为衡量善恶的标准,形成了主流价值观,限定了道德的边界,似乎超过或低于都不太正常,所以大众才会嘲笑圣母,鄙视戏精,抨击刘鑫。
而我希望的就是在此区间的大多数人能够发出声音,我们知道法律的边界,也明白人性的善恶,我们尊重客观事实,也渴望表达主观感受,正因我们对任何事都有所顾及,才不会剑走偏锋误入极端。
虽然不会有吸睛的爆点为自己带来流量红利,但也不会因冷酷绝情颠倒黑白招来是非谩骂。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得起自己的“分值”,既没有违背良心,也不会触犯法律,既可以一分为二辩证客观的看待每一件事,也能倾注主观感受在不幸中觉察到一丝人情。
北岛曾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作为对事件发声的我们,不仅要提前想清楚还应该事后反思:
你笔下的一字一句,到底是在为卑鄙者填写通行证,还是在为高尚者撰写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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