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詞語和「最」字在一起,似乎就缺失了它本來的美感,尤其是用「最」字在相對的事物中尋求一種絕對時。比如「幸福」,「幸福」是無法被衡量的狀態。
當我們特意找尋自己記憶中「最」幸福時刻時,那幸福就必須是依附於某個事物上。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事物”不單指物質上的,有時我們在精神上的追求也是如此。比如你的幸福是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而當你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時你又需要一組夢寐以求的音響,當有一套音響時你又需要一套純牛皮的沙發,而當你有沙發時你又覺得你的房子太小,這時你需要一個更大的房子。
心理學上說幸福是個人對於自我需要得到滿足的狀態,而這種狀態持續時間很短。可能是一年、一天、一時,甚至更多的時候是一秒間。我們以為我們在追求「幸福」的路上時,其實絕大數時候我們卻迷思游離在「不幸」中。
幸福這詞的美,來源於她不需太刻意去追求,她是一種能力,這種能力存乎一心,就如同古人說的“自足常樂‘,當我們是在滿足感恩的狀態裡時,幸福就會油然而生。幸福不需要你花太多時間和氣力去追求,她就是一種生活中自然而然的狀態。早上起來,呼吸的空氣時可以很幸福;在雨天中散步時可以很幸福;傷心難過痛哭一場可以是幸福;想寫作時寫不出來焦慮發呆也是一種幸福(寫給此刻的自己, )。所以今天你幸福了嗎?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