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深、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
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
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译文:所以,(用厚葬久丧)要使国富家足,既已不可能了。而要以此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
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支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那么,丧期中的哀毁瘦损必定有制度规定了。
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健,因之不能做事情。
又说:上层士人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
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则他们饥饿缩食,又象这样了。
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寒冷,夏天忍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不可胜数。这样就会大量地损害男女之间的交媾。
以这种做法追求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身剑刃而寻求长寿。人口增多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