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关系心理治疗-理论、务实与案例》

客体关系理论趋向于哲学人本主义,提现对人的理解和深化。客体关系中的“客体”指的是人类客体,即与他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可以是外在的或内在的,可以是虚幻的或真实的,它们本质上都是基于与他人的互动。

如果说弗洛伊德是精神分析之父,那么梅兰妮.克莱因就是客体关系之母。克莱因将精神分析技术应用在童年经历与成人人格之间的关系,一个基本观点是,自我的核心与婴儿最初且最基本的客体关系(与母亲的关系)联系非常密切。

克莱因指出,婴儿的客体关系发展包括两个基本的状态:第一个状态是偏执状态,从婴儿出生开始,持续到生命最初的三到四个月,表现为婴儿最初降临世界的特征。第二个状态是抑郁状态,开始于婴儿出生后第一年的第二季度,并一直延续到第二年的开始。克莱因用“状态”一词来描述婴儿心理发展所经历的重要阶段。她用婴儿处理“爱—恨”关系的方式来描述婴儿的心理发展,而不是运用性心理发展期的概念诠释,这些状态本质上都是正常的发展过程。

费尔贝恩通常与克莱因一起被归属于客体关系理论派别中的“大不列颠学派”。根据费尔贝恩的理论,每一个儿童都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婴儿期依赖阶段、过渡阶段、成熟的依赖阶段。每一个阶段都为自主功能的获得奠定了基础,并且体现为与生活中重要人物建立关系的特殊模式。

概括言之,费尔贝恩有关婴儿心理的观点是:婴儿与母亲的互动会产生内在客体世界的分裂;这些分裂,依次又形成了婴儿自我状态的分裂基础。尽管费尔贝恩仍保留使用传统精神分析中的术语(原欲、反原欲等),但他是最先赋予客体关系论点意义的学者之一,即自我或真实的自体永远不可能在人际关系情景之外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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