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委员和代表关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又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这可是关乎我们每个人工作生活的大事,让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建议?
1、提出建议将春节假期延长至15天;
2、提出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每星期2.5天假期;
3、提出建议恢复五一小长假;
4、提出建议增加重阳节、七夕节为法定假日;
5、提出建议改革周末休假制度,建议每个月前三周每周休息一天,最后一周休五天;或一星期放一天,下一星期放三天的大小礼拜制度。
从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法定节假日经历了很多的变化,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吧:
1949年:每年4个节假日,法定假日基本格局形成。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形成目前我国法定假日的基本格局:每年4个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2天,全民法定假日共7天。
从1949年建国到1995年的40多年里,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星期天公休一天。全国每年的法定休息时间为59天。
1994—1995年:从“双休—单休”循环到全年双休。
1994年2月3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次循环。
1995年3月25日5月1日起,我国“公休假日”延长至两天,即每周五天工作后休息两天。实行双休日后,法定节假日加上星期日,我国劳动者每人每年休息日由原来的59天增至104天。
1999年,国务院调整原有法定节假日安排,将“五一”、“十一”放假天数分别由原来的1天和2天增加到3天,并通过调整前后周末休息时间,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休7天的长假。
2007年:“五一”长假取消,法定节假日总数11天
2007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取消“五一”黄金周,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为法定节日。
从小到大,我亲历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变更,深深体会到这些变化都是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密不可分。工作时间越来越少,休闲娱乐的时间越来越多,更加重视中国传统的节日。这都是一个国家越来越富有,越来越强大的标志啊!
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每个建议,相信都是经过深思熟虑、调查研究的,但是一个国家变更法定假日,关系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也是需要专家们反复论证才能做出决定的。我个人比较喜欢大小礼拜的建议,现在交通发达,有三天时间就可以常常四处走走,不会被小长假扎堆旅游所吓倒。
这些放假建议,你最喜欢的是哪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