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前方到站是上海虹桥站,请需要下车的旅客提前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做好下车准备,下车时请您从列车运行方向的前部车门下车,上海虹桥站要到了!”然后是一长串儿的英文提示。
他起身,从头顶上方拿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黑色皮包,那便是他的全部行李。从北京到上海,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一千多公里,五个多小时的车程,但他清楚知道,这其中隔着整整十年,隔着整整一个青春,让他几乎费尽一生的勇气才敢再次踏足这座城市。
车站人头攒动,他只能跟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后缓慢地移动着步伐,经过安检口,走过一条长长的过道,他终于站在了高铁站前的空地上。两边车道停满了五颜六色的出租车,不再是十年前清一色的蓝绿大众了,司机师傅们站在车门处,操着上海口音不断高声招呼着“先生,坐车哩”。
他就这样一个人,提着一个包,站在车站售票大厅的门前,放眼看这座繁华奢靡的东方大都会,这座生他养他的古老城市,这座他曾经因为一个人而决然离开的伤心地。他从小在这里长大,他曾经以为他会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然而,此时此刻他也不过只是万千从车站鱼贯而出的旅客之中的一员,看着这座城市,像最熟悉的陌生人。
旅客吗?他不禁自嘲地笑笑,他终究不过是旅客。
他并不急着前往目的地,而是想看看这座城市的变化。十年,很长,长到他都快要忘记自己当初离开的原因;十年,很短,短到那些在街头嬉笑打闹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他坐公交来到城隍庙,庙宇的规模扩大了不少,建筑也翻新了,但依旧香火鼎盛,无论是游客还是当地市民都热衷于来这里烧一柱香,许下一个愿望,期盼来年风调雨顺、阖家安康。
十年前,他也曾在这里许下过大大小小的愿望,也不知是他运气不好,还是神明怪他诚意不到,那些愿望大多没有实现。她曾笑他迷信,说“我才不信什么神啊鬼啊的,那些东西不可靠,什么也没有自己可靠呀!‘人定胜天’听过没?”他笑着掐掐她冒着汗的小鼻尖,“也不是非说迷信不迷信的,不过是求个安心。”更何况,新的一年到城隍庙烧香拜佛求佛祖保佑是他们上海人的惯例,他只不过是想和她一直开开心心下去,她一个不解风情的丫头在这瞎闹腾什么。想到这些,他感觉自己好像坐着时光机一下子穿越回了那时候,笑意也不经意间漫上了嘴角。
他走过城隍庙的大殿门前,三个金漆大字被刷的熠熠生辉,可他终究没有走进去,看来他此生定是没有佛缘了,要不然佛祖又岂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视他的请愿。
城隍庙附近就是上海大名鼎鼎的豫园路美食街,即便不是饭点儿,那里也是炊烟袅袅人声鼎沸的。七拐八绕地来到了那家熟悉的“南翔馒头点”,小店已经扩张,现在是一座两层的古色小楼,店内还添置了一些桌椅供食客休息,店铺的很多硬件设施都变了,不变的是小店生意依旧火爆,慕名而来买小笼包灌汤包的客人可谓是从街头到巷尾。
作为一个上海人,他并不爱吃小笼包,总觉得肉香过于浓腻,多吃不得,尽管是离开上海的这十年里他也没有生出重温家乡风味的想法。偏生当年那小丫头是个“食肉兽”,而且初来乍到对上海的一切都很是新奇,吵着嚷着让他去排队买包子,从那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闲来无事便喊“饿了,想吃小笼包”,不得不让他无论多远都跑去给她买来。买来之后,他们两人就坐在沙发上你一口我一口地边看电视边吃,她常常狡猾地把包子里的肉馅儿吃掉,然后把那剩下的包皮塞到他嘴里,然后看他瞪她的眼神再捂嘴偷笑。现在想来,那几年应该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多小笼包的日子了吧,哦不对,应该是小笼包皮。
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他就买一份小笼包,一整个地放进嘴里轻轻咬下去,里面的汤汁顺着被牙齿咬开的部位涌出,瞬间充斥了整个口腔,浓浓的肉香在唇齿之间流连不去,竟然还是十年前的味道,可他还是接受不了那黏腻的肉味,只可惜再也没有人把肉馅儿吃掉,再把包皮塞给他了。
虽然手里拿着行李包,但他也并没有觉得不方便,吃过午饭,他沿着马路慢悠悠地走,很快便走到了南京路步行街。大概来过上海的人没有不知道南京路的,这也是她最爱来的地方之一。
记得有一个周末,她嚷嚷着无聊,硬是要正在写论文的他陪她出去打发时间,他提议“我们去外滩的空地打球?”她摇头;“那去电影院看电影?”她也摇头;他没办法,直接问“那你想干嘛?”她听了有点儿不高兴,“你到底在不在乎我呀,连我想干嘛都不知道!”他无奈暗揣,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两方僵持了好一会儿,最终是她耐不住性子,拉着他的手道“我们去南京路逛逛好不好?”从那以后,她一说无聊想出去,他马上就心领神会了。
南京路有很多大牌子的商店,里面卖各种各样的衣服首饰,化妆品护肤品……她来到步行街立马就跟打鸡血似的,挽着他东窜窜西瞧瞧,可是她看归看却从来不买,作为学生党,他和她都不是手头富裕的人,即使他家在上海也并不是大少爷般的要啥有啥。
第一次给她买东西是在一起之后的第一个情人节,他心想女孩子都喜欢惊喜,便提前一天在南京路买了一条银项链。她看见后的确很高兴,拿着项链左右把玩,没想到他这个木鱼脑袋也会想出惊喜,可嘴上还是嗔怪道“好端端的干什么买这么贵的东西,把钱拿去买小笼包都不知能买多少了!”
买项链的那家银饰铺应该已经不在了,那条项链可能也不知被她扔到哪里去了吧。
夜幕降临,太阳渐渐收起了她的光芒,留下漫天霞光映红了整条黄浦江,路灯也陆续亮起来了,灯下有一些早早吃过饭的老人坐在石椅上吹风闲谈,他沿着江边走,偶尔也能看见两三对情侣手拉手从身侧经过,像极了当时的他们。
上海的夏天很热,南方的热不同北方干爽的热,那是一种从皮肤渗透到五脏六腑的热。那时候算是他们的热恋期,为了每时每刻都能够在一起,他们省吃俭用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小房子,房子不大,是老式的小石楼里的一个单间,恰好在外滩附近的弄堂里,所以,饭后到外滩散步吹吹江风便是他们一天之中最惬意的事。他们喜欢手拉手,沿着江边很慢很慢地走,彼此不说话,内心却一片宁静,那是一种他在后来的十年里用尽一切办法也找不回来的舒畅。
外滩的那一段路没有树,只有路灯橙黄色的暖光拉长了他们的影子,清凉的江风驱散了夏日的闷热。“真想一辈子就这么走下去”,她忽然叹气说道,那时的他没有说话,只是笑着揉揉她的发顶,他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就像他每年在城隍庙佛前所许下的愿望那样,只要能和她一辈子这样平平淡淡幸幸福福地走下去,他别无所求。
江边有人抱着吉他弹唱,以演唱者为中心,四周密密麻麻地围了一圈看客,这光景倒和十年前无异,年轻的男孩坐在打开的折叠椅上轻挑慢捻着熟悉的旋律,“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 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摘自《十年》歌词)
不知道是因为他也想凑凑热闹,还是他真的走累了,亦或是这首歌竟如此巧合地直击他的心房,不知不觉间他停下了脚步,当他意识到时,眼眶无缘由地烫得厉害,眼睛涩涩的,已经再也挪不动脚了。
十年了,十年前他们是密不可分的恋人,十年后他们却不是朋友,没有拥抱的理由,没有问候的理由,也没有见面的理由了。他凭着十年前的记忆来到她所在的城市,走过她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有他的日子,有谁陪在她身边,看着十年前的照片,熟悉的每一条街,只是没了她的画面,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也许他们注定是两条相交的直线,那几年已是上天赋予的极大恩赐,然后渐行渐远也不过是命定的结局。
她来了,他走了。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江对岸的“东方之珠”宛如上世纪上海滩风情万种的妩媚歌女,正绽放着她柔媚婀娜的风姿。外滩上来来往往的游客逐渐多了起来,都为了一睹上海这闻名了几个世纪的十里洋场的风采。他无意与众游客争占地方,只好转身离开。
来上海是一时冲动,他并没有提前预定好酒店,而且,他已下定了决心要回去看看,尽管那曾充斥着她的痕迹,尽管那是他十年来不愿触碰的伤疤,但既然来了,这一劫又岂是说躲过就躲得过的。所幸,那座小石楼还在;所幸,他还找得到回来的路;所幸,他当初一咬牙买下了这里;所幸,他还没有把这里的钥匙丢掉。
从钱包的暗格里翻出那把小巧精致的老式铜钥匙,钱包换了无数遍,可这把钥匙依旧躺在每个钱包的最深处同一个位置。钥匙插进锁孔里转了两圈,没有想象中的艰涩,他忽然间心狂跳,不得已加深了呼吸才看看维持呼吸的平稳,深吸一口气推开那扇尘封的门,没有光线的屋子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他轻哼了声,在心底冷笑自己的痴傻,十年了,她怎么可能还在这里,一直留在这里的只有他,只有他而已。
房子里的家具在他离开的那天都盖上了一层防尘罩,前一任房东说如果房子一段时间不住落了灰尘打扫起来就麻烦了,没想到竟一语成谶,他真有好长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来过这里,自从他买下这里之后。
他迈进屋内,下意识地低头找拖鞋更换,那双黑色的男式拖鞋还原封不动地摆在原来的位置,旁边安安静静地放着一双小巧的同款女式拖鞋。那时候她进门总不爱换拖鞋,把鞋子一蹬就登登登地光着脚跑到床上大字形地摊着,他每次都耐心地拿起拖鞋放到她脚边,提醒她女孩子不要总光脚走容易着凉,她听了嗯嗯啊啊地应着,可下次一进家门又把他的话忘光了。
他快步走到门廊对着的那扇唯一的落地窗前,把窗子拉开,夏日的晚风夹着丝丝暖意一下子将屋内的陈腐气息吹散了不少。落地窗外是一个不足两平米的小露台,视线穿过层层叠叠的弄堂隐约能看到外滩对面的东方明珠,这也是她当初选择这件小房子来筑造他们的小窝的原因之一,这房子虽如麻雀之小,却是五脏俱全。
她也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大概是被家里惯着长大的,难免会有些小性子,所以,每次他们意见不合有所争执的时候她总是轻易地就把那两个字说出口,这也是他最不喜欢的地方。一旦她说出那两个字他便立刻不说话,连看也不看她,她可能一下子觉得委屈极了,跑到小露台上一个人抹眼泪,可最后,忍受不住冷风和冷战的折磨,跑回来蹭他手臂讨好求饶的也是她。很久之后,他才明白很多文人雅士所说的,“那些吵着闹着要离开的人,最后都不是真的想要离开;而那些真正想离开的人,他们是不会让你知道的”。
那晚,她走了,悄悄地。
他还清晰地记得前一个晚上,她蜷在沙发一角,如同深受重伤的小兽,可他却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怎么也迈不开沉重的脚步上前去抱抱她亲吻她,轻声哄着她说没事了,我们好好的,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强忍着心中的不甘对上她如死水一般的眼神。
她抬起手背的动作那么缓慢,用衣袖蹭掉泪痕,从嘴角勉强扯出一个僵硬的弧度,可那样的笑一点也不好看,只一瞬,他就开始怀念那个不顾形象开怀大笑的她了。她说,“既然我们之间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那就算了吧。”
算了吧……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自此之后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其实当时她并没有马上离开,也没有像电视里演的那些分手的情侣那样风卷残席般地收拾行李,她只是在沙发上坐了大半天,然后依旧和他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平静得他都快觉得那不过只是一场噩梦。可她一直没有和他在说过一句话,她眼里类似于绝望的神情提醒着他,他们之间,可能真的完了。
第二个晚上,她走了,在深夜他还没有清醒的时候。这次,她没有说那两个字。
他忽然发现,在这夜深人静,所有人都如倦鸟归巢般回家的时候,他不该来这里的,即使过了十年,屋内的布置以不再时兴,可这里的一切都刻满了她的痕迹,她的水杯、她的毛巾、她的枕头、她的挂饰……所有这些都提醒着他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提醒着他:十年了,他的眼角已有了明显的细纹;十年了,他的鬓角已生出了华发;十年了,原来他一直没有走出来过。
他拿起他的黑色皮包,转身走出了屋子,匆匆关上门,他没敢多看一眼,就像十年前一样。在前往上海虹桥高铁站的出租车上,他拿出手机买下了最快一班离开上海到北京的高铁票,本来想在这边待个三四天再走的,没想到仅仅一天,连带来的行李也没有用到,就这样落荒而逃了,对的,是落荒而逃。
晚上十点,幸好最后一班高铁还有剩余的车票,幸好他还来及赶上这趟末班车,可是有些事,怕是再也赶不上了。
他站在检票口,透过不远处的玻璃窗最后在看这座城市一眼,这座生他养他的城市,这座他曾为她而决然离开的城市,这座有着她的城市,他再也不会来了。
十年一晌,他弄丢了她的姑娘,也弄丢了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