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路过KTV,仿佛那已经是灭绝的物种了,与我已毫无瓜葛。
第一次去KTV是高中毕业后的活动,已喝得微微醺,也许只是聚餐的延续,听着同学的鬼哭狼号。
真正的关于KTV的记忆是在大学里。平时走的近的几个同学,找一个周末的下午,或者凌晨,包一个场,自己带水和零食,一场少则三四十,多则八九十,算是相当经济实惠的活动了。由于人少,基本是三四个人,所以麦不麦霸的也就无所谓了,就那么瞎吼着,能吼几句算几句。说不上喜欢唱歌,到那种感觉就是特别舒服,也许那就是发泄的感觉,至于发泄的是什么,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一起唱K的几个同学之间,也多了一层微妙的感情。
那时候算是话语乐坛的黄金时期尾声,老牌港星光彩依旧,新生代歌手百花齐放,KTV里满是脍炙人口的金曲。当然也有口水歌横行,那首《老鼠爱大米》响彻大街小巷。
后来,KTV成为最流行的集体活动,聚餐后的必备节目,人数自然也多了不少,十几二十个是长有的事。这时候,麦霸的威力就开始显现了,总有唱得不尽兴的。我则在次回到了旁人的位置,就那么静静地听着他们鬼哭狼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