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时我对老公说:“金庸死了!”他淡淡说:“那有什么办法,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躲不过啊。”一口水噎在我喉咙里,他说的对,我无法反驳,但又不能服气,最后我白了他一眼。那是金庸啊,不是普通人,他不光塑造了你心中的完美情人,还塑造了无数人的完美人生,英雄情结的人生。虽然他也会生老病死,但他开创的时代光芒闪耀如恒星,永远会被人们记住,你记不住,那些一次又一次翻拍的电视剧也会让你记住。
没有金庸的武侠就不叫武侠,与其说感怀金庸,到不如说感怀那个曾经沉沦在武侠世界的自己;与其说金庸死了,到不如说那个曾经英雄情结的自己早已死去,金庸的离去唤醒了我对她的记忆。
小时候我的瘦小简直超全世界,都小学四年级了,才35斤,蹲在门槛上吃饭,我妈在后面数我的肋骨,一根一根清晰可见。因为瘦小,几乎是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所以我怕,怕人打架时殃及池鱼。但我的乡民们是那么剽悍,女孩子们放牛,男孩子们就群殴,为了田间地头的利益,亲戚叔伯们翻脸如翻书,锄头钉耙抓到什么就是什么,直敲人脑壳上去,暴力决定说话权。初中时看到两个男同学打架,一个暴起飞过几张桌子扑上另一个去,我吓得赶紧跑到教室外面,你们打,我不要看,不要一会打到我。
那时候我最喜欢看武侠电视剧,他们让我惊讶让我想入非非:我如果学得盖世武功就再也不用怕打架了!我爸每年都说暑假送我去学武术,我就每年热切地盼望着暑假武术班,一年又一年,终是没有影子,还好每年暑假都有武侠剧,学不了我还可以看可以幻想嘛,虽然每集电视剧前面都有句“本故事纯属虚构”,那也没有用,我想得跟真的一样,我可以把自己代入为行侠仗义的大侠。
不光我看,我妈看得比我还多,估计她比我更希望学得盖世武功。我爸是先生我爸还护弟,一旦和叔叔婶婶们有纠纷,我妈必须第一个冲到前面去保护我们,可她跟人比起来,是那么矮小那么弱。她现在75岁,记得的武侠人物比我还要多,她最喜欢胡匪和令狐冲,不太喜欢袁紫衣,喜欢陈药师,她觉得世界上最好的姑娘就是她那个样子。英雄就应该是乔峰那个样子,多情公子就应该是段誉那个样子,如意郎君就应该是虚竹那个样子,女人则是千奇百怪,各种样子都有合理性。
现在的小说和电视里再没有大侠,没有英雄,都是些雄雌难辩的仙,大侠和英雄是有人性的人,但仙不是,当英雄是有可能的,当仙,你当得了吗?这样在通俗文化上,我们抛弃了人类,抛弃了自己,不再有当英雄的动机,英雄已悄然离去。
“让冷风吹心头,让烈酒浇心头,目空心空端起一碗酒,飘飘悠悠一去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