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通过网络平台打赏给恋人的钱,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谈了个恋爱

对方是一名网络主播

于是要努力成为“榜一大哥”

便经常通过平台给其刷礼物

这一部分钱能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称:自2021年1月起,原、被告之间进行交往,期间被告以各种理由向原告借款共计92300元,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分批进行了支付。款项支付后,被告一直未能偿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形成诉讼。

被告刘某辩称:原、被告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为恋爱关系,期间存在频繁的相互转账往来,双方从未签订过借款协议,也没有就借款的事情达成过合意,因此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仅是情侣间的相互经济支持。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1年1月至5月,张某、刘某之间系恋爱关系,期间双方均存在频繁的相互转账往来。其中54290元系张某通过网络平台打赏给刘某。后双方分手,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形成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张某不服向淄博中院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两个构成要件: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二是出借人须将借款交付借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规定,出借人应对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承担举证责任,包括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责任。

本案中张某主张54290元系其与刘某恋爱期间张某通过网络平台打赏给刘某,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刘某应予返还。关于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定性,从网络打赏的模式上看,“打赏”行为通常发生在主播表演服务时,用户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平台主播则通过直播表演等方式获取虚拟礼物,这是主播正当获取报酬的方式之一,此种合同的性质是区别于法律规定的无偿、单务的赠与合同性质。另外,作为网络平台,也为用户和主播在互动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网络服务。用户在使用虚拟币购买虚拟礼物进行打赏后,不仅观看了表演,还可获得平台所提供的个性化的体验,包括使用虚拟礼物时产生的特效体验、提升账户等级并享受等级特权等。用户实质上是通过消费获得精神文化产品,系属文化娱乐消费范畴。故用户打赏行为背后是其用财产购买了精神类的服务产品,属于典型服务合同的要件。[1]主播提供直播表演不能强制观众打赏,但是主播在直播中付出劳动,除了获得用户认可产生精神愉悦外,通过直播活动获利是重要目的,观众用户打赏的目的是获取更好地观看体验,因此,主播和打赏用户之间不属于赠与合同关系,而是一种双务服务合同关系。主播通过表演对用户发出订立服务合同的要约,用户非短暂停留行为表示默示接受主播提供表演服务的要约,构成对要约的承诺,此时用户与主播之间形成服务合同,主播的表演对用户形成债权,债权的消灭需要用户的打赏进行清偿。[2]该合同关系特殊之处在于对主播直播表演的价值的认定并非由主播决定,而是由用户单方决定。但该情况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网络平台打赏行为有效。综上,张某自愿通过平台打赏给刘某的行为与其主张的案涉借贷并无关联,张某并无证据证明该打赏金额是在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情况下刘某转给张某的还款。

张某以转款记录主张案涉借款且借款事实发生在张某与刘某恋爱期间,刘某抗辩并非借款而是恋爱期间的共同生活支出和相互经济支持,依据上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六条规定,张某应当就支付相关款项的发生背景、具体用途、双方协商过程以及未签订书面借贷合同(借条、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原因等进一步提供证据,但张某既未提交借条也未提交利息约定、还款时间等相关借贷证据,并无证据证明案涉款项存在借贷合意。张某主张刘某到其父母家中借款,借款金额高达82000元却未让刘某出具借条,双方也未对利息进行约定的原因,张某未能做出合理解释。结合对张某通过网络平台打赏给刘某的54290元的性质认定,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案涉款项为刘某向张某的借款。一、二审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来源:最高办案指南、豫法阳光

审核:张东杰 

排版校对:赵栋梁、贾共鑫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5,386评论 6 479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7,939评论 2 38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1,851评论 0 341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953评论 1 278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971评论 5 369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784评论 1 283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126评论 3 399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765评论 0 25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3,148评论 1 30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744评论 2 323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858评论 1 333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479评论 4 32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080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053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278评论 1 26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5,245评论 2 352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590评论 2 343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