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学期,我参加了兰州市团代会。有网友留言,这么小就代表了,咋不留宿一晚友谊饭店呢。猫悄悄地告诉您一声,那次会期六天,俺在友谊饭店住了五个晚上呢。六天会期都干了什么,俺早就忘了,会议餐挺好,具体吃什么也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友谊饭店的大床,太暄了,头一回睡那么软的床。军营里的家具,都是硬板床木桌凳,标准配置。搬家时拎着行李就走,家具留在原处,下一个新居还是硬板床木桌凳。此后下乡睡土炕,大学睡上下铺。直到十多年后,才见到了席梦思床垫。
中考结束后,高中重新分班,我和庞军吴翔同分到了高一(一)班。到夏官营的第三天,我就认识了庞军和吴翔。我们的父辈在同一部门供职,几家又住在相邻的七号、八号楼。很快我们仨儿就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上学一起走,放学一起归,一起写作业,如果有作业的话。写完作业又一起玩耍,他俩常去大礼堂打乒乓球,画画,俺就在一旁看书,无论什么书,有字就行。那时候创作室和电影队分别订阅了空军报和大军区的人民军队报,只要有新报纸送来,我就会把四个版面看个遍。学妹张青曾留言说大礼堂二楼有间图书室,在那里可以借到许多世界名著。那大概是我们离开大院之后的事情了,有书读的日子真好。因为喜欢读书,我高考报名时填报的第一志愿就是图书馆学。
上高中后,冬天班级生炉子的事基本被我和庞军吴翔包下来了。天还未亮,我们就来到学校,清理完炉膛后,顺序架上细劈柴和粗劈柴,上面再摆上块煤,然后在炉篦子下面引燃报纸。炉子生着了,放完烟,就开始烤馒头,这就是我们的早饭。庞军会在馒头的表面抹上油,这样烤出来的馒头金黄金黄的,很诱人。我们吃早饭的时候,农村同学就陆续到校了。高中时,班级增加了不少农村同学,人数约占班级的四分之一。他们家住的远,都是骑车子来学校。我的同桌王同学就是农村的,王同学到了之后,会往炉箅下丢几个土豆,用炉灰覆盖上,第一节下课后,土豆就烤熟了,这也是他的早饭。农村的土豆都放在窖里存放,保管得很好,烤熟了也很好吃。
高一(二)班来生炉子的多是陈克景和任为民,他俩分别任二班的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任为民放学时把教室的保险插拔下来带走,早上到校后再安上保险插通上电,这比我们把灯泡拧上拧下简单多了,进校门看见灯亮了就知道哪个教室来人了。初中几个班级也多是班干部来生炉子,栾东华、安卫、陈景明、黎明等。小学生们是值日生轮换生炉子,他们每天来得也比我们晚,来得人也多。
冬天的时候,大院里的男生除了一身旧军装外,一般还有三个标准配置。一个是挂在脖子上的纱布口罩,口罩几乎总也不戴,只是斜塞进上衣衣襟里;上衣上面的兜里一般要插两支钢笔,也许其中一支是写不了字的;裤带上拴一串钥匙,有用的没用的,多多益善。我的同桌王同学没有口罩,回家也不用钥匙,仅有的一支钢笔还经常没有墨水。没有墨水的时候王同学就向我求援,我们两个笔尖对在一起,从上往下挤两滴。第二天王同学又没了墨水,我再给他挤两滴,王同学不好意思的说,回家就忙着干活,总忘记抽钢笔水。第三天他说要还墨水,非要往我的钢笔里挤上几滴墨水。我说,你用的是蓝黑墨水,我的是纯蓝墨水,不能往一块掺,他才作罢。那时候,我喜欢用纯蓝墨水,写出来的字好看,而蓝黑墨水的好处是,字迹不褪色,听说为了保护钢笔,两种墨水是不能掺和的。
史路明同学有一支英雄牌钢笔,牌子响亮,笔尖还是金的,让人很是羡慕。史路明后来上了西北师大,学习管乐。听说史路明毕业后去了武汉,再后来⋯⋯
我用的是铱金笔,其中一支是永生牌。后来爸爸给了我一支自动吸水笔,笔杆上还刻有空军宣传工作会议几个字。我特地把钢笔水带到了教室,下课时就把钢笔插到墨水瓶里吸水,一下子引来不少同学的目光,当然也有女生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