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暴力沟通中,我们运用强制力是出于防卫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惩罚对方,但是,如果我们不够成熟,我们可能会有以下表现:
(1)我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2)我们认识不到,我们并不需要通过惩罚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3)我们相信,我们有“权利”去惩罚或伤害他人,因为他们是罪有应得。
(4)我们产生了幻觉。
相反,在使用惩罚的强制力时,我们认为某些人是邪恶的,为了让他们悔改,必须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此时,我们希望痛苦能让他们:
(1)意识到自己的过错
(2)感到懊悔
(3)改变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惩罚往往加强对方的敌意和抵触心理,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疏远。
在我们的生活中, 体罚是常见惩罚的方式,我的担心是,对体罚的恐惧会让孩子难以体会到父母的爱,经常有家长和我说,打骂孩子是不得已的事,因为他们没有其它办法能让孩子做“对他们有益的事”,为了说明打骂确实管用,他们还提到了,有些孩子在事后很感激他们的父母,然而,我并不认为体罚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好办法。除了惩罚,指责或否定他人也是常见的惩罚方式,这都不是好的处理问题的方法。
惩罚使人忽视事情本身的意义,而把注意力放在不服从的后果上,如果我们试图通过惩罚来使人们认识自己的需要,那么,我们很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