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曾经犯下的错误,用之后的半生歉疚并以实际行动去弥补,是否于事无补?对于被害者来说,无论加害者事后如何的后悔,并倾其一生作出多大的努力去弥补,都无法抹平伤害过后留下的痕迹。
东野圭吾先生在《虚无的十字架》中探讨了死刑存在的意义,小说通过小夜子的死亡揭开了故事的序幕,唤起了一段尘封的往事。小夜子的女儿爱美在家中被入室偷盗的蛭川杀害,这件事改变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在爱美死后,小夜子和中原回不到从前甜蜜的生活,双方一见面就会想起爱美,悔恨和自责便涌上心头,于是决意离婚并天各一方。而另一方面,凶手蛭川从头到尾都没有悔改之意,只是对一次次的审判感到厌倦,最后觉得死也是一种命定的归宿。对于一个杀人犯来说,如果内心不曾悔改,对于所犯下的罪行只觉得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那么死刑对他而言也许就像是回家一样。
对于史也和纱织来说,年少时杀害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虽然无人知晓,但是却始终无法欺骗自己内心,悔意和痛苦如影随形,在此后的一生中无法摆脱。史也从此当了一个医生,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拯救了许多罹患罕见疾病的儿童,只为了能减轻一点心里的罪恶;而纱织的后半生中再也没有了快乐,认为罪恶的自己只配吃偷来的东西,终日想一直躲在臭水沟里的老鼠,惶惶不可终日。
良知也许每个人在出生之时都拥有,但是有的人在经历了社会的种种磨炼之后,把它丢弃了,这种人无法察觉别人的痛苦,没有了共情的能力,杀害他人就像是杀害一只小动物,无关紧要罢了,死刑对于他而言,才是命定的归宿。而有的人拥有良知,哪怕只是偶然的做错,在之后的岁月里,良知就像一个虚无十字架,如山一般沉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死刑对这种人而言,倒像是一种解脱。
可是,就像文中说到的,“现在的法律只照顾罪犯的权益,要求杀人者自己惩戒,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着”,对于遗族来说,他们知道死刑并不能令死者死而复生,可是遗族想从死刑中得到一点点救赎,废除了死刑如何寻求一种替代,小说到最后也没找到替代的方法,不过,比起死刑,遗族更想看到的是凶手的悔过,以及终生活在歉疚之中。
我想,法律既然作为道德的底线,它的意义就是要警醒世人犯错是要有惩罚的,大错小错都有相对应的惩罚,法律只有做到了公平的惩处,才值得人敬畏。“因为没有一个能完美判别一个人是否已经洗心革面的标准,所以自然不能以洗心革面作为前提来考虑刑罚”,死刑是一种最简单、便捷具有易操作性的惩戒凶手的办法,可是比起死,我更想要凶手真正感到罪孽深重,而不是死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