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是情与无情界的本源,是生命界的本体。因为业感缘起的不同,生命界的的果报也有各种差异。因为果报的差异分别,生命界的心灵境界及感果的不同可分为十大类,即四圣和六凡的十法界。四圣即佛、菩萨、缘觉、声闻四类高级生命型态。六凡即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等六类凡夫的生命型态。破山认为十法界不离自心,即圣凡一心,甚至法界与人人本具的妙明真心体用互通,本无二致。因此,法出于心,心外无法,一切万法均为自己本性之自心所变现。这就是一般常说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道理。他又说“法出于心,心法不二”,从根本上否认了心识之外,另有实体事相的存在。“心法不二”的理论,对于妄计如来藏、佛性等实法可得的法执给予了破斥,进一步在理论上构建“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观。法界与本心相应,当然这颗心不是妄想驰求之心,而是妙明真心。破山说:“生死贵贱,如梦如幻如影也。直是就中隐隐浓浓,这一点灵光不昧。”(《破山语录》卷十一)生死贵贱等世间诸法,皆非真实,如梦如幻如影一般。在这如梦幻泡影的万象中,有一点隐隐约约恍恍惚惚的东西,灵光不昧。这一点灵光不昧的,便是我们人人本具的妙明心心——本性。
破山在《示敬云施居士为母八十请》一文中说:当人本性,圆具河沙妙德,无一法不收,无一法不摄。从幼至老,从生至灭,本无我见,本无人见,本无众生见,本无寿者见。亦复不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破山语录》卷九)人人具足的一点不昧灵光,本性显耀,有甚深广大的功用,也具有无量无边微妙功德。妙明真心最大的功用便是对诸法的含摄,达到了“无一法不收,无一法不摄”的微细程度。从时间观上看,这一期生命从幼年到老年,或因业报的受生到最终烦恼断尽,涅槃寂静,这一漫长岁月中,本无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若在五蕴法中执著有一个实在的我,有我之所有的一切法,即是我相;因为执著有实在的我,站在我的立场,就称他人为人,分别、对立人我,即是人相;与我对待的众生不止一个,六道中所有人及非人的差别相,即是众生相;在一期的生命中,执着寿命的长短,即是寿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