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犯罪心理》(CriminalMinds)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生活在爱达荷州博伊西(BOISE,IDAHO)的男人,正如博伊西的名字由来始于最先到此探索的陷阱捕兽者(trapper),他以用弓箭“狩猎”抓来的“猎物”为乐,这些“猎物”大多数是来此旅行的游客或者过路人。他就是捕猎者。当他去世后,追随他长大的两个侄子继承了他的衣钵,继续在博伊西国家森林“捕猎”。
当然正如这部剧的大多数故事,凶犯被专业而敬业的FBI BAU(行为分析部)的探员们绳之于法,当场击毙,最后一名受害者在危急关头被顺利解救。
最让我感兴趣的是结尾部分,女探员告诉自己的同事,受害者问她为什么这些家伙能做出这种事,她说因为这些家伙跟我们的思维不一样,“但事实是,我们(FBI)和他们(狩猎人类者)思维是一样的,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狩猎他们”。
确实,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他们必须感同身受,以便分析罪犯的心理,并将其抓获。但两者所做的有区别吗?
警察和坏蛋,正义与邪恶,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但还有一个残忍的事实是,他们所做的,都是以剥夺他人的自由乃至生命为代价的。
其实推而广之,每个人都在道德,法律,人性,利益,传统,习惯之间进行着取舍,这就是这个社会组成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