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向上的路起于地府之行。地府暗喻可见世界作为结果的东西,求知在于对原因的探究。
5“以大喻小”的语法的给出。三个隐喻作为其语法的阐述。
6 实践的本体,类的类,和给出对象诸多的外延定义的类到其共性的类,区别在于实践的本体在于可思的理念作为行动的轴心。作为共性理念作为任何实践的普遍逻辑或范畴。而罗素的类的类的诸项的共性,非得给出诸项然后共性蕴含其中可以分析。那共性是一个经验概念。实践中的理念作为本体则是先天概念,普遍逻辑。并且,理念之于实践,并非可见的性质,而是可思的东西。有别于罗素的举例作为属性的抽象。
7多和一的关系之有限的经验之下的统一或无限的先天的统一。
9向上的路和向下的路是同一条路,同一个真理向上的认识论和向下其践行。真理的存在恒然,无论我是否认识它。区别在于我要作出对的事情,并且可预期其对或真或结果好,就需要以真理的认知为条件。不然,真理虽然客观存在,但是它还并不存在于我的认知中,我还不能作为其载体顺应承接作出恰当的事情来。而实践领域在于我的行动及其结果的考虑,知识问题从而就是首要的,我需要作为真理的载体顺应承接作出恰当的事情来。本体论可以并不要求我对它的认识,无论我认识或无知它总是在那里。但是,就实践而言讨论的是我的行动和结果好的诉求,真理对于我就是首要的知识问题了。
不然,无知所带来的是结果好的偶然性而非可预期。那并非伦理学的应然命题的诉求。
因此,求真是探幽寻胜。把自身需要作为人性恒然从潜能中洞见出来,基于to be的唤起,这种对于自身需要的明察自觉地诉诸理性,把它从种种结果中作为好的那种挑出来有意识地作为目的诉诸实践。由此带来伦理命题和理念为真的约束或要求所重塑。
1心理上,用事实认知和接受事实作为容器。在观点上,用思辨逻辑或基于根据做判断作为求真的容器。让自己成为容器。
2真假问题在于回到事情本身的考虑中去,客观性。即使不是科学命题而是伦理命题,这里还是基于逻辑的客观
3记忆是什么?它关乎历史,还是归属当下、此刻?它和生命状态什么联系?
观念 理念,其中蕴含的逻辑,作为当下的统一,它重塑和造就其面向或眼光下的可见的记忆。
4看古希腊讨论的历史,万物是水 是气 是数 存在是一到柏拉图的理念,这就是republic里从开篇的地府之行到理念论的上升的同类。
正义是欠钱还钱,是不撒谎,正义的定义从种种实在的或蕴含具体的东西的判断作为品性,到灵魂的正义在于理性对于激情和欲望的辖制。两个例子都有实在和非实在在逻辑上的混淆所带来的问题。因此,这里首要的问题在于区分实在和非实在,把先天概念的理念作为分析命题界定下来,非实在的理念不是源出于莫名其妙的神来之笔,而是基于事实的分析。结果的善者作为基于对任何人其意愿的满先于其本体或原因的给出就被给出来——这里存在某种语境原则的情况,是本体论的分析的基础。这样,理念和事物之间就是类和实例的联系。理念,就不是某种结果的东西自身之外或并非自身所蕴含的东西,而使得其求知作为综合命题。但是理念以所有经验为材料或外延,它作为综合命题就势必引入世界之外的东西。这样,无限的它就作为某种信念被引入了。
但是,无限的它的位置需要谨慎处理。它仅仅作为最后的信念是合法的,而不能作为任何综合命题的根据或充足条件。或者说,它并不负责判断世界中任何具体的东西。它不能作为任何综合命题的推理的条件,或者说它并不产生世界中的任何结论,而仅仅是一个悬设的推理的顶端。不像思辨逻辑在运思中作为军队原理参与任何真理的论证的构造,作为必要条件,而只是作为认识的结论,而并不作为任何实践的必要条件。我可以存有这个信念去做判断,但是在判断中只要基于思辨去运思就够了,真理中并不蕴含对于无限的它的认识或信念为条件。无神论者的严谨的工作照样产生科学知识。物理主义者则根本要把意识的存在归于物理。
本体在先于结果的东西。没有规定本体非得落在实在的东西还是非实在的理念上。
无限的它作为本体,怎么理解?实在的或非实在的?
人性作为实在的东西,某种目的性的内容。思辨逻辑是非实在的,它还只是任何内容的目的或方法的认识的方法论。
5三个隐喻提示了对于正义的城邦的以大喻小的用法中,“以大喻小”的语法或含义。以大喻小在于指出从正义的城邦到城邦的正义作为比喻,这个比喻或类比的比法。
日常拿a和b类比,在于它们之间相同的东西而使类比有意义。那里,可以在指出相同的东西之先谈论它们之间的类似,可以先谈论一种结果上的类似,然后作为契机来考虑它们之间相同的东西。颜色作为属性的相同。情绪则作为心理状态的相同。观念的相同。判断的根据的相同。理性的相同。
在这些情况里,都是基于结果的相同,结果就其属性而言的相同。而这里的以大喻小,不是类似的东西作为结果之间同一个类之下不同项,而是从一个实例 正义的城邦,审视其作为实践的成因,分析其形式而言的固有逻辑或总是分有的逻辑形式,指出一个分析命题。这个分析命题作为这个实例就其成因而言所有这种实例的共性。在这里,就是基于正义的城邦作为实践的产物,分析其成因中任何实践的共性,而达成关于整个实践领域的形式的描述的分析命题。
分析的方法呢?在于审视一个实例中因果之间的联系,用蕴含原因的东西来表示结果的东西,或者说把结果的东西归于原因的东西,在语言上把前者表示为蕴含指谓后者的符号的表达式。从而,因果就不再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东西,而是结果的东西归于原因的东西。在这个实指的表达式里,把原因的东西用一个代词a表示,结果的东西表示为相应的那个蕴含“a”的表达式,它总是真的。这样,就从城邦的正义就其成因的分析,一个理智的运思或推理的真理,给出一个表示任何条件其可以得到的结论总是为真的推理命题。后者就是辩证法的东西。而这个分析的过程,从实例城邦的正义,到任何条件和结论的关系的分析,中间基于实例中实在的对象或具体的条件和目的的某种形式的类的抽象,基于共性或形式的抽象的程度的不同,产生出来不同普遍性的类。
从城邦的正义到灵魂的正义,还保有了灵魂作为对象的属性。这时,考虑的是灵魂的先天划分之间的协调统一的形式。理性 激情和欲望之间的关系。而和灵魂所考虑的自身之外的对象无关。而城邦的正义作为某种目的在先规定比如城邦和公民肉身的生存,在先于正义的谋划,并且由前者作为目的决定或规定性地给出产生出来后者的方法,这里始终还是蕴含主体之外某种作为客体的世界的客观性。而灵魂的正义审视的是人自身主体自身之内不同部分的如何协调的方法而达成统一的关系。它关乎任何对象,在任何目的的考虑中都是成立的。这是逻辑命题。
而辩证法作为单纯的思辨逻辑,只审视推理中的普遍形式的逻辑。它甚至超越于灵魂内部的审视,它也同时是科学中同一个运思原理。而灵魂的正义并不涉及科学问题。灵魂的正义和科学是并列的同类,都作为思辨逻辑或理念善作为类其下的项或外延。
以大喻小,大小之间不是同一个基于外延所定义的类下不同的项。而是在,从基于外延定义的类或作为结果的实例,到作为原因的本体论的上升,到这个类的共性的揭示、一个基于内涵所定义的概念或类的认识。
三个隐喻始终围绕因果之间,现象和本体之间,可见和可思之间的关系的考虑。这就是本体论作为向上的路
科学抓住经验的殊异,其中蕴含部分作为普遍规律的经验内容。哲学的逻辑抓住的是经验中某种作为肇端的定义。
科学从经验上升,是勾连经验蕴含经验的一步。哲学的逻辑源于经验的分析,但是达成的是某种作为分析命题的真理:它是对于经验搁置其经验内容而留下来的单纯形式性。是向上的一步。这里,理念或共性作为分析命题,从作为实例的经验开始,形式的分析搁置的是其经验内容。这向上的路作为分析命题。而科学命题虽然是先天的,却是综合的
6"以大喻小"的用法 类的类,在republic里作为实践领域的考察,是对于可见的行动作为实践审视其本质因。受到审视的实例,正义的城邦,是一个具有可思的内因作为目的设定的给出,它基于理智的运思所得到的方法的规定。在这里,已经蕴含了苏格拉底为了揭示"以大喻小"的用法而使用的隐喻,其中线喻对于可见世界和可思理念之间的划分。
对于这个实例,它不是一个单纯的结果,不是一个可见现象。它是一个蕴含了可思世界中理智的运用的过程及其结果。这样,对于它的分析,“以大喻小”,揭示其共性的类,就在于指出这个理智运思的实例中所有必要条件,使得结果的东西可以表示为蕴含指称条件的东西的一个表达式,或者说,使得结果的东西可以归于条件的东西的某种构造。这样,因果之间就给出一个确定的内在归因关系,一个可以表示为另一个,如同数学中的等式。一旦给出这样的一个等式,这样一个归因,其中作为这个实例中的具体的目的其内容,就可以从这个句子中抽掉了,留下一个表示逻辑空位的符号,产生出来一个新的代数句子,这个句子保有原先实指命题同样的真值。这样,就从一个实例的真理,得到一个类的真理。
从正义的城邦到灵魂的正义或正义的定义,进一步到辩证法,就是这个类的抽象的两步。从经验到先天逻辑,基于这种类的抽象中那个类的种类或范畴的选择,还可以有蕴含经验的类的无数步。类比苏格拉底作为实体,实体是先天范畴的逻辑,它也可以作为有限经验中的白人,古希腊人,从而得到相应眼光下对于古希腊人和白人作为共性或类的审视,产生相应的代数句子。
这里实例本身作为实践,已经就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如同语言分析里的推理作为满足的对象,并不局限于句子之下的名称或推理中的结论命题单独抽出来脱离语境被考虑。
这个实例作为满足的对象包含完整的过程,具有自身的内部协调统一的形式。这使得形式的分析得以可能。单单一个可见世界却没有其内在过程的东西,无从作出理念作为形式上的共性或类的分析。无中不能给出有来。
作为方法或形式的分析,总是基于语言之上。这使得语言和所认识到的世界之间,存在一种语言作为世界的样态的前置关系。这使得语言分析语言哲学有别于别的加字哲学。后者是在后的局限领域的逻辑,前者可以看作先天逻辑或普遍逻辑。
就实例作为分析对象,它作为某种自证的真而言,选取一个恰当的实例作为分析的起点尤为要紧。这就要求所举的实例具有充分论证,结论作为所给出来的全部必要条件的产物。这就要求论点(理念)要走向下的路论证要落到实处落到可靠的论据上。对于正义的城邦这个实例,目的作为在先的设定,生存。
(这里还可以就目的何以落到生存上给出根据,但是这就是理性的工作而非理智。它以思辨的认知以及其有意识运用为条件。但是善这时作为最后的本体还是有待认识的,是向上的路所要前往的终点但是还没到。所以如果要讨论它,也要放在善的认识之后。这也是理性基于善的知识,而理智的运思中则可以日用而不知地蕴含善。)
基于这个目的,该采用怎样的方法?这是正义的城邦的内容。但是,苏格拉底只考虑了基于目的对于行为的规范,而没有考虑一种规则要人于日常中做得出来,形成实在的文化而非只是落在纸面或思想上,落在做出来的行动而非口头设想而已。什么样的规则是可行的?这里有什么额外的约束?人性实然的考察。
规则要落在人性上,以人性实然为粒度为原子来安排规则的设计。总是基于人性的基本尊重把人性作为一种自动的东西作为一种规则落到实处的每一步中推动规则得到服从的动力,这样的规则拓接勾连人性,可以看作实在的。
但是这里的人性本身又是一种自我发现的富于层次的纵深展开的秩序。对于人性的勾连,使得一种规则奠基于其上,指的是对于某个层次的人性的奠基。而作为规则其目的指向的东西,处于规则之下的规则所奠基的人性它是认识论上在先自我发见自我意识上在先的东西,它所服从的目的存在一种伦理上的先天要求,后者只能是人性秩序中认识论上在后本体论上在先的实体或理念。
或者说,这一步考察就是理性的工作。基于善作为绝对原理确立下来之后,理性的工作在于基于这种整体上自身审视的协调统一的辩证法原理,对于世界和自我现实的认识中所呈现出来的种种欲望的满足情况,把以然实现或达成的东西作为条件的东西,而诉求一种更高层次的欲望作为理念。在这条人性的向上的路里,是一种欲望从可感世界的肉身生存,它作为目的还具有实现的偶然性所以要作为目的来诉求,到使得这种生存作为基于某种可思的理念作为文化制度的规则的践行的可预期的结果其理念的诉求。
在这里继续区分两者规则和目的的相应。一种是正义的城邦的内政外交作为后于生存诉求的在先设定的规则或方法,后者可以归于前者,它逻辑上是在后的。这是理智的运思。而理性的运思中,目的或理念的给出作为条件的判断自己思辨的运用的产物。目的作为逻辑上在后的东西,它可以归于条件的东西的判断和思辨的结合。
从条件认知到目的判断,这里有伦理命题,以某种人性实然的先天性为前提。它们之于文化和法律的历史,是一种自然法。
而人权理念在于分析地指出使得生存诉求能够可预期达成所需要的人在认知上的自觉,某种人为自身立法的实践作为条件。比较苏格拉底的正义的城邦,其对于生存是一种尽力谋划但是根本上在一种生存竞争中处于偶然性。在诸多理想城邦的共存中,它们之间注定是一种敌对的零和游戏以致负和游戏,没有共赢的余地。其正义置于一种生存的丛林背景下谋划。但是人权理念在于重塑这个背景本身。然后使得人类社会脱离根本上的野蛮,走入近代经济的分工和贸易,自由契约的规则之下。
这是一条理念的向上的路。但是在先的理念恰恰就是最后向下践行时承托起别的东西的实在,那人性实然基于自觉而自由决定,如此这般选择而把东西做出来。向上的路所致的理念,它恰恰就是向下的路落到实处的东西,那人性唤起的自觉和自主决定。
上下之间,是同一个东西,同一个类。
7关于多的统一。
经验是有限的统一。它总是基于某种眼光为多统摄到一个经验下来的条件,作为某种契机,线索。经验的产生就是这样的。天赋人权的理念的自觉, 某些条件下就会作为伦理命题的真作为人性被唤起。人性作为先天的,它只有在条件存在下才唤起,并且总是如此这般地唤起。相反的选择则作为某种非存在,not to be。如同秘境,走入才会见识。而没有前置条件的天真是直觉的作用,求真作为天赋。
相对的,谈论一种杂多的绝对的统一,就是不以某种确定的眼光的统摄,不以具体的契机 线索为条件谈论多的统一,这不是人力的工作。它只属于无限的它。要区分多和一的关系中的这两种情况。后者是神学的,前者是人所可以谈论的。
8逻辑或理念区分非实在的和实在的。前者突出思辨中的联系,后者作为关于世界中具体东西的判断。也可以用满足性和不满足性来区分它们
理想总是作为关于何目的的理想。苏格拉底的理想国,是基于生存诉求的最大效用而言谋划规则的理想。理想作为手段的尽善尽美,是无限的,人力不能穷尽。但是它始终具有生存诉求作为目的的确定不变。因此,可以用确定的或有限的生存诉求作为轴心来刻画苏格拉底的理想国。
脱离这轴心的指出的某种理想,是无限的,非人力可知
9向上的路和向下的路,最后到同一个东西。同一个本体,在向上的路里受到认识,在向下的路中存在在那里作为奠基支撑起一切。向上的路是认识到本体产生远见洞识,向下的路则是基于确定的场景或条件那本体人性实然确定的存在总是如此这般做出选择,基于存在诉求的固然。
本体如同秘境,只要条件如此,认识到条件的东西,结果的诉求或伦理判断就是确定的。并且这里具有一种直观性或直接性,使得基于条件到给出结论之间基于逻辑是必然的,从而在可思世界里从条件给出到结论是一目了然或直接的。本体论作为秘境,存在而不宣示,在于条件的东西本身也作为判断的产物,只有处于向上的路在整体上的统一的诉求下,它们才会其视野中被归摄。意识的统一的机能,从认识论上在先直接给出来的诉求出发,并且这些诉求本身基于一种条件的判断,首先诉求一种它们的条件的东西的满足。比如生存之于种种欲望的存在,作为首先需要满足的诉求。只有当肉身生存得到保障后,于经验的偶然中获得一种经验情况所能获致的最好可能,把生存从潜能中基于认识它而实现,牢牢的接受或抓住偶然的馈赠。偶然性指的是,如果一个人如果置身于沙漠之中没有饮食的条件,那么生存还不是潜能,而是不可能。它注定没法生存。所以生存诉求在于材料所提供的可能性中发现它。发现潜能。但是潜能本身是否存在,还是归于偶然。一粒草籽要长成参天大树,那只是妄想,它并没有那潜能或可能性。
和草籽的情况不同。草籽能长成什么,已存在于基因里。那不是实践领域的东西。草籽可以无知不觉就长成一棵草,如同风吹滚石,石头无知不觉不需要判断使得自身恰恰没有例外地服从自然规律地运动。理念在于突出实践,有意识的自我认识自我选择或判断的进程。在这条路上,是对于共性的分析而产生出来知识。非实在的善作为最大的知识就是这种认识的产物。还有另一条实在的理念的认识之路。那就是伦理命题的发见之路,对于人性的发见和有意识地践行的路。苏格拉底的正义的城邦其伦理命题而言实在理念而言的起点在于生存诉求的判断。生存作为一切欲望的起点,或奠基,作为条件。从而首先为理性所诉求。然后,在肉身生存得到大体保障后,更多的欲望基于内在的条件关系的判断,去诉求作为其内部条件的东西。比如人权理念。把人权看作天赋的。这里的天赋不是那种物质性的被期许,而是伦理命题而言的先天性必然。
审视肉身生存作为欲望的条件,和天赋人权对于人权存在的发见和尊重它们作为个性的个体存在的条件,这两种条件的区分。前者是一种近乎自然规律的因果的认识,人基于肉身在世界中的生存而给出欲望存在的可能的机会。强调一种物质条件。肉身生存作为欲望诉求的条件,前者并不蕴含后者。就像太阳晒石头热,前者并不蕴含后者。这就是后来亚里士多德的潜在归于质料,它还并非存在。而形式属于实存。肉身生存对于欲望而言还只是某种物理性条件质料性条件,而非形式上的条件。而人权理念之于人的存在,则是对于存在本身的形式作为条件的分析而洞见。人权理念作为个体存在的必要的逻辑上的条件,揭示一种逻辑。这逻辑对于个体的存在,是一种本质的把握。有别于欲望和肉身生存之间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因果链。或者看作形式之于实体的存在,作为分析命题,以及质料多之于实体的存在作为潜能的区分。潜能还并非实体:如果质料多缺乏形式的眼光的统摄,它们就还不是一,只是多。
实践在于揭示一种统摄多的统一的眼光的发见。这眼光是实践领域的本体,实在的理念,伦理命题。深入事实或条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位置,从肉身生存到人权天赋的践行,是认识论而言向上的路同时是本体论里向下的路。认识和洞见,以及践行认知。
两种条件关系里,肉身生存对于欲望个体的存在而言,是一种物质性条件,质料并不蕴含或并不分有形式,形式的存在并不作为质料的分析命题。对于肉身生存作为个体存在的条件的判断,肉身生存和个体存在之间,是灵魂的内部划分中物欲和求知欲或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理性达成整体上自身审视的统一的存在,物欲在于任何整体性的统一其细处或其整体性的统一总是奠基其上的质料性就多而言要求欲望的大体满足。生存诉求作为理性,最后落到物欲种种大体满足,从而揭示生存本身就是种种物欲的大体满足,基于这种到处的大体满足而言,达成物欲的满足的多诉求之间的平衡权衡,就是理性的工作。理性在此并不只对某个物欲负责,而对于诸多物欲皆得到大体满足这个总体性诉求负责。这就是向上的路认识论走出的第一步。认识到生存诉求,践行生存诉求。在物欲诸多大体上的满足之外,并不蕴含别的诉求,这就是生存理念的内涵。肉身生存化到可思的实践领域的理念中,就是这么一堆物欲的照料,并不蕴含物欲之上更高的目的。苏格拉底的整体性而言的理性,灵魂,只是一种形式而言相对的知识,作为不满足的或非实在的理念。而近代的人权理念则有别于这种形式而言的非实在的知识,它抓住了实在的本质或作为实在的内涵。是实在的理念。人权理念是实在的,相应于苏格拉底的生存诉求的判断,古今相应。人权理念并不作为非实在的理念作为形而上学和苏格拉底的善呼应。实在的理念作为同一个非实在的理念在近代条件的审视下的洞见或判断,是外延对于理念的内涵的充实
对于两种条件关系,前者是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基于存在诉求而指出来的实体作为蕴含两者的结合或混合物而提出来它们的实存作为逻辑并关系,作为任何欲望的实存而言,作为共性指出肉身生存作为它们的条件。如果灵魂可以离开肉身独存,并且那独存作为此世的人的实存状态实存情况,那么肉身生存就不再作为共性作为条件而被首先诉求,它就不会作为苏格拉底的实在的理念。
与此有别,人权理念之于个体存在,是抓住后者的本质的类的诉求。
肉身生存之于欲望(求知欲 理性)是某种外在的根本不同的东西。理性在苏格拉底只是非实在的形式概念,而非实指的内容或实在的理念。苏格拉底最后托出来的要谈论的是这形式而言的理念,非实在的理念,形而上学。任何实在的理念都只是基于非实在的理念的向下运用的产物,粘染经验,基于条件的经验性,结论也是经验的。但是经验的条件和经验的结论之间的关系则是先天的。苏格拉底突出来的是这种思辨的先天性。
而人权理念是实在的理念。它并非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诸变化的实在的理念中不变的非实在的理念。
10关于凝视深渊
深渊指什么样的东西?它不是实指事实。任何事实,再糟糕,也有恰当对待的方式。在得到恰当对待时,事情得到好的照顾。这不糟糕。拿一手烂牌基于合理谋划尽力打好它,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无关深渊。
深渊关乎谬误,恐惧和贪婪,关乎人应该怎么处理的判断中的成见偏见。一些错误的方式它不是单纯偶然的,而是基于某种理念或逻辑本身的错误而处于某种场景就总是会发生的。凝视深渊,类似于对于并非所愿的结果但是并不着眼于导致它的根本上的原因,只是看着不好的结果或坏的可能想象力局限于感性,从而带来欲望和恐惧的放大。因为缺乏理性和逻辑的把握,而任由贪婪和恐惧交替噬咬,泛滥淹没,情绪化。
逻辑和理性消解深渊。
重要的是对于无论何种事实,当下的处理,是否接受和承接事情,妥当合理筹划作出安排。事实作为已经发生的,是历史。重要的是当下把现实带到何方,事实在当下只是一些有待处理的材料。心灵手巧的艺术家能化腐朽为神奇。朽木可以发出蘑菇。重要的是当下的状态,持守逻辑和理性,保有宁静,持有具有洞见的眼光。自身作为勃勃生机的个体,带有富于生机的眼光,看什么都容易焕发生机。
11感性,感觉。同一个语词,可以指称根本不同的东西。作为对于自身诉求的洞见,它可以落到感官的东西,也可以落到理念的直觉。它们共有“感觉”这个名称。避免歧义地使用语词,更明确其所指地使用语词,可以避免很多由于多义歧义所带来的语言的根本不同的含义,避免由于歧义所带来的思想的谬误
12向上的路,在republic里,是世界处于线喻划分中从可感的东西到可思的东西作为本体的上升。其最高的理念善是落在非实在的方法论而言的辩证法。善作为本体论,它又是就主体的运思原理而言的方法论,或者说求知而言的认识论。向上的路还没有指涉实在的理念的上升。
开篇的谈论,作为地府之行,并非论证落到实处的东西。那些谈论里看作正义的东西只是意见,还没有嵌入论证之中作为结论的存在。在单纯结果的东西认识论上直接给出来可见的东西而言,作为认识论的上升的起点:地府之行。
13沉睡是意识的脱离 隐没。无梦的睡眠。能够安然入睡,则是对于意识的息止的甘愿。甘于息止存在自身,接受无,在意识相对活跃的情况之下,就是一种宁静的状态。宁静源于精力的充分释放,做了该做的,而能够接受过后的一个无所为的宁静。
不安的灵魂难以入睡。在于难以接受事实。理念和历史之间分裂难以统一。灵魂的统一在于接受自身,在理念和所做下的东西之间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