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歪歪斜斜的仁义道德间,满本都是“吃人”。
——题记
鲁迅先生给笔下的封建旧社会打上了“吃人”的标签——劳苦大众一生都在这两个字的字缝间费力寻找生的罅隙,摆脱死的桎梏,稍有不慎便会落入万丈深渊。可又有多少人在黑暗中挣扎时扇灭了他人的光,才有“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加害者,挥刀向更弱者,对社会无疑是毁灭性打击,谁又能幸免于难?
“吃人社会”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血淋淋的吃人。老栓为了给小栓治痨病,倾家荡产换来了一个人血馒头,让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却终是空欢喜。小栓的结局终究逃不过一座新坟、四碟菜、一碗饭和华大妈的一场痛哭。若说老栓一家为了治病买人血馒头,违背道德毫无底线,得到应有惩罚,似乎不为过。可是果真如此么?老栓难道就对人血馒头救命深信不疑么
?老栓一家的作为便可因此称作邪恶么?不然。“人穷则反其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但处于叫天天不灵的绝境之下,走投无路的人只能将最后的希望投向神异之力。鼓动老栓做出这个决定的,是落后的医疗水平束手无策的痨病,是康大叔为了发财的不断洗脑欺骗,是当时社会荒唐的致命“潮流”,是让他看不到一丝光点的黑暗社会,他只能放手一搏。只可惜在时代的沉浮中,个人的命运早已有了定论。
“吃人社会”的另一表现形式是精神上的不断蚕食。得“迫害狂”的“狂人”终日疑神疑鬼的活着,坚信所有人甚至野狗都想害他的命,啖肉饮血。究竟是何原因使他害病?亦或者,他真的病了么?在我心中,狂人不狂,至少不能说是癫狂,而是认透社会本质的过激反应。他认清了一些人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懦、狐狸的狡猾,认清了那个不知日夜的社会。他从书中读得食人之法,询问大哥对错却只得到“这是从来如此”的答案,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亦或是丧尽良心明知故犯,不得而知。他晓得吃人的人为了防止隐情被撞破,将清醒的人冠以疯子的名号,将种种恶行打上伦理道德的幌子,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替天行道”,于不觉中使越来越多的人吃人,沾染罪恶。没有人发觉不对,也鲜有人反抗,他们以此为锋利武器一点点瓦解清醒者的思想,最终崩溃,越来越多的狂人由此诞生。可从来如此,便对么?
万幸,在封建伦理操控的旧社会,无数人命丧黄泉,无数人冷眼旁观,却也有无数人摇旗呐喊。他们一下下敲击着时代的牢笼,撕开伦理道德的幌子,不断动摇着黑暗的吃人社会,终使光亮透过裂隙照在人们紧闭的双眼,唤醒沉睡的灵魂,带来晨曦微露,东方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