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观的转变,体现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进程之中。
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转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确立了以经济发展替代经济增长的新思路,开始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重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0世纪90年代,国家根据中国仍是一个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短缺、经济基础和技术能力还非常薄弱的国家的现实,把可持续发展放到了特别突出的位置和战略高度。1992年中国做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承诺;1995年的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突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第一次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的重要内容,并载入了党的正式文件中;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再次重申: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标志着我国实现了从“赶超”战略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转变。
中国在高速发展时期面对可持续发展问题,既无现成的答案,又无可借鉴的经验或先例,只能依靠我们自己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既要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又要进步于而不是局限于可持续发展的更高层次的发展理念。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强调“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