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离散基础概念简介

3. 集合论

集合 (Set)

集合论是离散数学的核心基础之一,由康托尔(Cantor)创立,用于描述对象的抽象集合。

定义

一个集合 (Set) 是一些确定的、互异的对象的整体,这些对象称为集合的元素 (Elements)。

  • 记法:a∈A 表示“a是集合 A 的元素”。
  • a∉A表示“a 不是集合 A 的元素”。
集合的表示方法
  • 列举法:列出所有元素,如 A={1,2,3}。
  • 描述法:用谓词定义元素特征,如 B={x∣x∈Z,x>0,x<5},即正整数中小于 5 的数。
基本集合关系
关系 符号 含义
子集 A⊆B A 的每个元素都在 B 中
真子集 A⊂B A⊆B 且 A≠B
相等 A=B A⊆B 且 B⊆A
基本集合运算
运算 符号 定义
并集 A∪B {x∣x∈A 或 x∈B}
交集 A∩B {x∣x∈A 且 x∈B}
差集 A−B {x∣x∈A 且 x∉B}
补集 ~A U−A 或 {x∣x∉A}(相对于全集 U)
对称差集 A⊕B (A−B)∪(B−A)
特殊集合
  • 空集:∅ 或 {},不包含任何元素。
  • 全集:U,讨论问题时涉及的所有元素的集合。

集合论为函数、关系、图论、代数结构等提供了语言和基础。

集合的图形表达
假设存在以下集合:
全集U={1,2,3,4,5,6,7,8}
子集C={1,2} , D={3,4}

以上集合, 用图形表达后的结果如下:

全集 U
┌───────────────────────┐
│                       │
│   ┌─────────┐         │
│   │    C    │         │
│   │  {1,2}  │         │
│   └─────────┘         │
│                       │
│           ┌─────────┐ │
│           │    D    │ │
│           │  {3,4}  │ │
│           └─────────┘ │
│                       │
│     5    6    7    8  │
│                       │
└───────────────────────┘

二元关系 (Binary Relations)

二元关系是描述两个集合元素之间“关联”的数学工具。

基本定义
  • 笛卡尔积 (Cartesian Product): 给定两个集合 A 和 B,它们的笛卡尔积 A × B 是所有有序对 (a, b) 的集合,其中 a ∈ A, b ∈ B。
  • 二元关系 (Binary Relation): 从集合 A 到集合 B 的一个二元关系 R 是 A × B 的一个子集。如果 (a, b) ∈ R,我们说 "a 与 b 有关系 R",记作 aRb。

示例: 设 A = {1, 2}, B = {x, y}。

  • A × B = {(1,x), (1,y), (2,x), (2,y)}

  • 定义关系 R 为“数字小于2且字母是x”,则 R = {(1,x)}。

  • 因为 (1,x) ∈ R,所以 1 R x 成立。

  • 关系的表示:

    • 集合表示法: 如上,R = {(1,x)}。

    • 关系矩阵: 行表示 A 的元素,列表示 B 的元素。有关系为 1,无关系为 0。

      R x y
      1 1 0
      2 0 0
    • 关系图 (有向图): 用顶点表示元素,有向边表示关系。

      1 ----> x
      
      (从 1 指向 x)
      
关系的性质

下表揭示的是集合 A 上的关系 R 具有哪些性质

这里具体解释一下这句话 集合 A 上的关系 R :
集合 A 上的二元关系 表示 笛卡儿积A × A 的二元关系
集合 A 上的二元关系R 表示 笛卡儿积A × A 的二元关系中的任意一个子集
所以集合 A 上的关系 R是有多个的, 以下表格中示例是多个子集中的一个,请注意别混淆

性质 数学定义 直观理解 示例 (A={1,2,3}, R={(1,1),(2,2),(3,3),(1,2),(2,1)})
自反性 (Reflexive) ∀a ∈ A, (a,a) ∈ R 每个元素都和自己有关系 √ 是。每个元素 1,2,3 都有自环 (1,1),(2,2),(3,3)。
反自反性 (Irreflexive) ∀a ∈ A, (a,a) ∉ R 没有元素和自己有关系 × 否。因为 (1,1) ∈ R。
对称性 (Symmetric) ∀a,b ∈ A, (a,b) ∈ R ⇒ (b,a) ∈ R 如果 a 和 b 有关系,那么 b 和 a 也一定有关系 √ 是。(1,2) ∈ R 且 (2,1) ∈ R。
反对称性 (Antisymmetric) ∀a,b ∈ A, (a,b) ∈ R ∧ (b,a) ∈ R ⇒ a = b 如果 a 和 b 互相有关系,那它们必须是同一个元素 × 否。(1,2) ∈ R 且 (2,1) ∈ R,但 1 ≠ 2。
传递性 (Transitive) ∀a,b,c ∈ A, (a,b) ∈ R ∧ (b,c) ∈ R ⇒ (a,c) ∈ R 如果 a 关联到 b,b 关联到 c,那么 a 必须关联到 c × 否。有 (1,2) 和 (2,1),但没有 (1,1)?等等,(1,1) 是存在的。我们检查:(1,2) 和 (2,1) ⇒ (1,1) 存在;(2,1) 和 (1,2) ⇒ (2,2) 存在。所以是传递的。

注意: 一个关系可以同时是自反和对称的(如上例),但不能同时是自反和反自反的(除非是空集)。

特殊的关系类型
  • 等价关系 (Equivalence Relation): 一个关系如果同时满足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则称为等价关系。它将集合划分成互不相交的块。

示例: 设 A = {1, 2, 3, 4},定义关系 R 为“模 2 同余”,即 a R b 当且仅当 a 和 b 除以 2 的余数相同。

  • R = {(1,1),(1,3),(3,1),(3,3), (2,2),(2,4),(4,2),(4,4)}
  • 验证性质:
    • 自反:每个数和自己同余 √
    • 对称:如果 a 和 b 同余,则 b 和 a 同余 √
    • 传递:如果 a 和 b 同余,b 和 c 同余,则 a 和 c 同余 √
  • 所以 R 是等价关系。
等价类 包含的元素 描述
[1]_R = [3]_R {1, 3} 所有奇数
[2]_R = [4]_R {2, 4} 所有偶数

商集 A/R = {{1,3}, {2,4}}。

  • 偏序关系 (Partial Order Relation): 一个关系如果同时满足自反性、反对称性、传递性,则称为偏序关系,通常记作 ≤。

示例: 设 A = {1, 2, 3, 6},定义关系 ≤ 为“整除”,即 a ≤ b 当且仅当 a 整除 b。

  • R = {(1,1),(2,2),(3,3),(6,6), (1,2),(1,3),(1,6), (2,6), (3,6)}
  • 验证性质:
    • 自反:每个数整除自己 √
    • 反对称:如果 a 整除 b 且 b 整除 a,则 a=b √
    • 传递:如果 a|b 且 b|c,则 a|c √
  • 所以这是一个偏序关系。

哈斯图 (Hasse Diagram): 用于简化表示偏序集。

   6
  / \
 2   3
  \ /
   1

(箭头省略,方向默认向上)
极小元: 1 (没有比它小的元素)
最小元: 1 (它是最小的)
极大元: 2, 3, 6? 6 比 2 和 3 大,但 2 和 3 之间不可比。所以极大元是 6。
最大元: 6 (它是最大的)
  • 关系的运算

    • 逆关系 (Inverse): R⁻¹ = {(b, a) | (a, b) ∈ R}。

      • 示例:R = {(1,2), (3,4)},则 R⁻¹ = {(2,1), (4,3)}。
    • 复合关系 (Composition): R ∘ S = {(a, c) | ∃b, (a, b) ∈ S 且 (b, c) ∈ R}。注意顺序:先 S,后 R。

      • 示例:S = {(1,2)}, R = {(2,3)},则 R ∘ S = {(1,3)}。
    • 闭包 (Closure):

      • 自反闭包 r(R): 添加所有缺失的自环。r(R) = R ∪ I_A (I_A 是恒等关系)。
        • 示例:R = {(1,2)} on A={1,2},则 r(R) = {(1,2), (1,1), (2,2)}。
      • 对称闭包 s(R): 添加所有“反向”边。s(R) = R ∪ R⁻¹。
        • 示例:R = {(1,2)},则 s(R) = {(1,2), (2,1)}。
      • 传递闭包 t(R): 添加所有由传递性要求的边。t(R) = R ∪ R² ∪ R³ ∪ ...。
        • 示例:R = {(1,2), (2,3)},则 R² = {(1,3)},更高次幂为空。所以 t(R) = {(1,2), (2,3), (1,3)}。

函数 (Functions)

函数是一种特殊的二元关系,它要求每个输入对应唯一的输出。

基本定义
  • 函数 (Function): 从集合 A 到集合 B 的函数 f 是一个从 A 到 B 的二元关系,满足:对于 A 中的每一个元素 a,在 B 中有且仅有一个元素 b 与之对应。记作 f: A → B。
  • 定义域 (Domain): A。
  • 陪域 (Codomain): B。
  • 值域 (Range/Image): f(A) = {f(a) | a ∈ A} ⊆ B。

示例: 设 f: {1,2,3} → {a,b,c},定义为 f(1)=a, f(2)=b, f(3)=a。

输入 (a ∈ A) 输出 (f(a) ∈ B)
1 a
2 b
3 a
  • 定义域: {1,2,3}
  • 陪域: {a,b,c}
  • 值域: {a,b} (注意:c 不在值域中)
函数的类型
类型 数学定义 直观理解 示例 (f: A→B, A={1,2,3}, B={a,b,c})
单射 (Injective) ∀a₁,a₂∈A, f(a₁)=f(a₂) ⇒ a₁=a₂ 不同的输入产生不同的输出 ("一对一" 或 "多对一" 但不允许 "一对多") f(1)=a, f(2)=b, f(3)=c √ <br />f(1)=a, f(2)=b, f(3)=a × (1 和 3 都映射到 a)
满射 (Surjective) ∀b∈B, ∃a∈A, f(a)=b 陪域中的每个元素都是某个输入的输出 (值域 = 陪域) f(1)=a, f(2)=b, f(3)=c √ <br />f(1)=a, f(2)=b, f(3)=a × (c 没有原像)
双射 (Bijective) 既是单射又是满射 一一对应 (陪域中每个元素都有且仅有一个原像) f(1)=a, f(2)=b, f(3)=c √ <br />f(1)=a, f(2)=b, f(3)=a × (不是单射,也不是满射)
函数的运算
  • 函数的复合 (Composition): 给定 f: A → B 和 g: B → C,复合函数 g ∘ f: A → C 定义为 (g ∘ f)(a) = g(f(a))。顺序:先 f,后 g。

    • 示例:f: {1,2} → {a,b}, f(1)=a, f(2)=b;g: {a,b} → {x,y}, g(a)=x, g(b)=y。
    • 则 (g ∘ f)(1) = g(f(1)) = g(a) = x;(g ∘ f)(2) = g(b) = y。
  • 逆函数 (Inverse Function):

    • 只有双射函数才有逆函数。
    • 如果 f: A → B 是双射,则存在 f⁻¹: B → A,使得 f⁻¹(f(a)) = a 且 f(f⁻¹(b)) = b。

    示例: f: {1,2,3} → {a,b,c}, f(1)=a, f(2)=b, f(3)=c (双射)。

    • 逆函数 f⁻¹: {a,b,c} → {1,2,3}, f⁻¹(a)=1, f⁻¹(b)=2, f⁻¹(c)=3。
基数 (Cardinality)
概念 定义 示例
等势 (Equipotent) 两个集合存在双射函数 N (自然数) 和 Z (整数) 等势,因为可以建立双射。
可数无限 (Countably Infinite) 与 N 等势的无限集 N, Z, Q (有理数) 都是可数无限。
不可数集 (Uncountable) 不是可数的无限集 R (实数) 不可数。康托尔证明了 (0,1) 内的实数不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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