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R
航行数据记录仪VDR(Voyage Data Recorder,VDR),俗称黑匣子,是一种以安全的、可恢复的方式,实时记录、保存有关船舶发生事故前后一段时间内的船舶位置、动态、物理状况、命令和操纵等有关的信息的仪器,VDR最终记录的数据是有关主管机关及有关方面调查、处理海事事故的客观证据。
必须收集的数据:
- 每次行动的日期时间
- 船位
- 速度
- 航向
- 驾驶话筒12h驾驶台会话声音录音
- 任何无线电通话录音
- ==所有处理过的雷达数据==
- 龙骨下深度
- 主报警系统
- 舵指令及控制响应
- 机舱状态指示及控制响应
- 船体舱口现状
- 水密门、消防门现状
- 极速及船壳应力
- 风速风向(如果有传感器)
水上交通事统计与分析
水上交通事故是一种偶然事件,对大量的水上交通事故惊喜统计分析,探求其统计规律,对于水上交通安全评价和事故预防有积极意义。水上交通事故统计与分析包括:
- 事故的规模
- 事故的原因
- 发生的发生规律
多选题:
事故规模
- 数值法
- 比值法
- 综合比值法
- 平均值法
事故规律
- 时间分布
- 水域分布
- 其他分布
- 船龄分布
- 事故种类分布
- 船舶种类分布
- 船舶吨位分布
- 航次中各阶段的分布
还可以按如下分布进行交通事故研究:
- 国籍
- 船长
- 风力、浪级
- 能见度
- 潮汐
事故原因统计分析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的定义
风险Risk,指工程或系统遭受损失或失败的可能。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是指对工程或系统遭受损失或失败的可能性或可能程度,以及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
一般是根据工程或系统中已发生的事故的起数、伤亡率、伤亡人数、损失程度等数据资料,以及对工程或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判断工程或系统发生损害或失败的可能性及可能程度。当工程或系统的风险可接受性低到人们可接受的水平,则工程或系统被认为是安全的。因此分析评价也称为安全评价。
风险评价——20世纪30年代
系统安全工程——20世纪50年代
系统安全工程进入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
IMO的FSA——20世纪90年代后期
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
- 识别风险源
- 评估风险度
- 评价风险可接受性
风险度评价
K.J.Graham和G.F.Kinney认为:
- 风险度由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的频度
- 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 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三个因素构成
风险接受准则
- 工程安全性要求
- 公认的行为标准
- 偶发事件及其效应的知识累积
- 自身活动或类似事故中得到的经验
建立风险接受准则后,运用适当的风险分析方法和评价方法评估风险水平,将风险水平与所建立的风险接受准则对比,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综合安全评估(Formal Safety Assessment.FSA)
综合安全评估,是一套增进海上交通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及财产安全为目的,结构化和系统化的危险分析和费效评价方法。
有助于人们在考虑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技术和操作问题的协调,以及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费效问题的基础上,评价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新规则,或比较现有规则与可能改进的规则。与IMO的决策程序一致。
综合安全评估
-
危险源识别
- 危险源威胁:
- 人的生命
- 健康
- 财产
- 环境
- 涉及
- 船舶设计
- 船舶经营
- 船舶操作
- 交通管理
- 识别方法
- 专业知识
- 经验
- 想象力
- 分析技术
- 危险源威胁:
-
风险评估
风险分析技术建立风险分析模型,运用模型和所搜集的数据及资料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常用:
- 事故树
- 事件树
控制风险的备选方案
-
费效分析
- 费用包括整个周期内的费用:该措施的生命周期的初始、运行、培训、检查、发证、结束等。
- 效益可能包括:
- 受伤或死亡人员减少
- 事故减少
- 环境污染及清污费用减少
- 第三方责任赔偿减少
- 船舶寿命延长
-
决策
向决策者提出建议,这种建议具有可审核、可追踪的特点。
危险分析方法
按其特征:
- 定量分析法
- 定性分析法
- 综合分析法
- PHA-危险性预先分析法
- FMEA-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法
- ETA-事件树分析法
- FTA-故障树分析法
- SC-安全检查表
常用的定性分析法:
- PHA
- FMEA
- SC
定量分析法:
- ETA
- FTA
- 危险指数分析
- 概率分析
水上交通安全的对策和措施
对策
水上交通安全的对策
是指消除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控制风险的行动方针和工作方式。
风险的评价指标:
- 事故起数
- 伤亡人数
- 沉船膄数
- 经济损失金额
对策包括:
- 水上交通调查研究
- 健全、完善水上交通法制
- 严格执法
- 加强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 改进船舶安全技术
- 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 科学合理地进行水上交通管理和服务
- 加强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措施
- 为规范船舶避碰行为,实施避碰规则
- 为规范船舶航路,实行定线制
- 为加强船岸通信联系实行报告制
- 帮助船舶识别建立AIS
- 有效实行现场监管进行海事巡航
- 加强水域交通监管建立VTS
- 为监督船舶安全实行船舶检验、登记、发证和安全检查
- 为保证驾引人员适任和胜任,实行教育、培训、评估、考试、发证
- 为保证船舶安全通航实行航道疏浚、航标布设、航行警(通)告发布
- 为监督水上、水下施工安全实行安全审核、许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