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1.增加不活跃私教会员的活跃度,提升会员的训练效果,进而促进转介绍。
2.提高新教练授课经验与技术,增加收入。
3.鼓励老教练主动分享,按比例增加续课业绩与上课提成。
4.缩短耗课周期,维护公司运营良性循环做铺垫。
实施时间:2018年4月1日开始
面向对象:A+B教练,A+B教练的会员
具体内容:AB教练可以互相分享各自会员
情况一:A+B两位教练共同服务会员
上课提成点:分享者可获得被分享者当月上课提成点中的5%。如:被分享者3月为甲会员上课的提成点为25%,则当月分出5%提成点给分享者,被分享者获得20%的上课提成点。
续课与转介绍业绩划分:以续课或转介绍客户办理私教课程的当月计算,以当月A、B教练的上课数量百分比来划分业绩。如:甲会员3月续课80节共24000元的业绩,A教练3月共为甲会员上课8节,B教练3月共为甲会员上课2节,则3月A教练占续课业绩80%共19200元,3月B教练占续课业绩20%共4800元。
此情况属于AB教练共同服务甲会员,为公平起见,AB教练不限次数享受以后甲会员所有的续课与所有转介绍客户的业续分成。
情况二:A教练将甲会员的私教课程全部转给B教练服务。
上课提成点:由于A教练不再服务甲会员,故不再享受B教练上课提成点的5%。
续课与转介绍业绩划分:由于A教练不再服务甲会员,故只能享受甲会员首次续课与转介绍业续的一半。如:A教练3月将甲会员转给B教练服务,3月甲会员续课或转介绍业绩24000元,则3月A教练获得12000元业绩,B教练获得12000元业绩。此后甲会员继续续课与转介绍客户的业绩(包括甲会员转介绍的会员所带来的所有转介绍会员相应产生的业绩) ,全部属于B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