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它要求党员干部在城市工作中,摈弃急功近利、贪大求洋,将精力投入到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中去。
城市发展是百年大计。错误的政绩观,如片面追求GDP、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民生需求和生态保护,往往导致资源浪费、债务风险、城市病加剧,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的形象。唯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确保城市发展沿着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安全韧性、人文和谐的现代化道路前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避免“前任政绩、后任包袱”的困境。
引导激励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一要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将民生改善、生态效益、文化传承、风险防控、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弱化过度依赖经济增长指标的考核。二要强化正确导向激励,大力选拔任用那些在解决复杂问题、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内涵式发展上有突出实绩的干部,营造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三要完善监督与容错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过程监督和效果评估;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四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用好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只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党员干部才能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征程上留下真正闪光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