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三节 强迫汉民剃头改用满族衣制
一个人的愚蠢,是通过言行表现出来;一个家族的愚蠢,是通过生活习惯表现出来;一个政权的愚蠢,是通过法规表现出来。满洲政权的愚蠢,就是通过薙发易服令表现出来的。这个法令,原本就是满洲人自卑的表现,通过薙发来判定一个人对满洲的忠诚诚度。再后来,就是摧毁汉民族文化传统了,这个方法愚蠢至极。不过满洲之愚蠢,到亡国也是没有学会聪明。传言张之洞劝说摄政王对百姓好一点,摄政王洋洋自得,曰:“不怕,咱有兵!"愚不可及,这种反智的统治,正是灭亡之必然。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颇多,如满洲如是执着于薙发易服者,不多。
根据朱瑞熙等编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三章第四节的记载:
1、辽,“契丹入主黄河流域后,在服制问题上采用汉、契丹两制并行。皇帝与南班汉官用汉服,太后与北班契丹臣僚用‘国服’”;“现今发掘的辽墓壁画中契丹入多剃去顶发,或四周留短发而两耳旁为长发,或只留额前左右各一绺垂于耳前,表现了一般契丹人的发型”;契丹周边民族,法式不同,衣服相似。
2、西夏,“元昊立国后,‘制衣冠祢,下令国中悉用蕃书,胡礼’。建立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衣冠制度”;“此前他就下令国人剃发,以复鲜卑之旧,不从,则杀之,于是‘民争秃发,耳垂重环’”;不过,他的这个服制,恐怕只是针对鲜卑人的,随后是书曰:“元符二年(1099),有冒充夏人降宋,打扮是‘剃发、穿耳、戴环’”。可见非夏人不能如是也。
3、金,金立国后,也仿宋制制定了舆服制度,发型为“辫发,头顶留发,周则剃之”,南下后,数下剃发令,《钦定重订大金国志 》天会七年(1129):六月,行下削发及禁民汉服,不如式者死。开禧三年(1207)吴曦“议行削发左衽之令”,是书曰:“汉人秉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而不可毁伤的古训,剃发政策引起了强烈的矛盾”;这些政策,可能只应用于本民族,于汉族无关。范大成乾道六年(1170)年出使金国。见其地汉民习俗已深受女真影响。
而元朝似乎没有限制:《元史 卷七八 舆服志》言:“元初立国,庶事草创,冠服车舆,并从旧俗。世祖混一天下,近取金、宋,远法汉、唐。至英宗亲祀太庙,复置卤簿。今考之当时,上而天子之冕服,皇太子冠服,天子之质孙,天子之五辂与腰舆、象轿,以及仪卫队仗,下而百官祭服、朝服,与百官之质孙,以及于士庶人之服色,粲然其有章,秩然其有序。大抵参酌古今,随时损益,兼存国制,用备仪文。于是朝廷之盛,宗庙之美,百官之富,有以成一代之制作矣。”质孙,是上衣连下裳、上紧下短,肩背挂大珠的“质孙服”制。汉人称之为“一色衣”或"质孙服”。
只有对于服色等限制,同书同卷曰:诸色目人,除行营帐外,其余并与庶人同。
吕思勉《中国通史 第四章》在其注释中曰:根据日本稻叶君山所撰《清朝全史》,金太宗天会七年,曾下削法令,然实行之范围,惟限于官吏。元时,华人剃发的甚多。然元朝实未尝颁此禁令。
满洲何以执着于薙发易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