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除了第一时间委托律师申请会见外,其实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的。
作为嫌疑人需要明白,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就可以委托律师了,但通常因为被羁押,所以自己无法委托,只能寄希望于家属委托。所以,首当其冲地,嫌疑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分析,快速判断被拘留的原因。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如果是行政拘留,必然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时长以5至15天比较常见,最长的是20天。
如果是司法拘留,通常是因为妨害诉讼或不遵守法庭规则,拘留时长最长为15天。
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都不算太严重,很快就出来了。
如果是刑事拘留,就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了,拘留时长最长30天。如果证据充足并且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就会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批准逮捕的时限是7天,加起来就是37天了。而一旦情况严重,需要定罪量刑,关押的时间就更漫长了。
被采取刑事拘留期间,大概有四种可能性的结果。
一是在拘留期间侦查机关主动撤案然后释放。
二是拘留期间侦查机关主动决定取保候审。
三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然后侦查机关被动取保候审或撤案。
四是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继续羁押。
实践中当然是以批准逮捕较为常见,取保候审次之,撤案的概率就比较小了。毕竟,没有一定证据,也不会随便刑事拘留。
在确定是被刑事拘留之后,马上就会面临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在被讯问时怎么应对的问题。
在被刑事拘留后,会面临多次的讯问,并形成笔录,笔录是需要嫌疑人签名按手印的。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嫌疑人被讯问四至十次都是正常现象,重大疑难或者复杂案件,讯问次数甚至会多达十几次。讯问的过程也是侦查机关收集并固定证据的过程,而怎么应对讯问,又涉及到嫌疑人是否清楚自己所作所为,以及该作何态度的问题。这个就尤为关键了,大致也可以分几种情况。
一是证据充足,嫌疑人认罪认罚。既然明知逃不掉,就不抱侥幸心理。争取情节轻微再加上认罪态度良好,还有可能取保候审,从而获得从轻处罚。
二是证据充足,嫌疑人拒不认罪。不知道能不能逃掉,就抱着侥幸心理赌一把。不认罪也就不可能取保候审,如果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充足,依然可以定罪量刑,并且量刑会比较重。当然,侦查阶段不认罪,审查起诉阶段仍然是可以认罪的,只是呈现在最终的量刑上,越晚认罪,量刑减轻的幅度就越小。
三是证据不足,嫌疑人认罪认罚。原本可以逃掉,但自认为逃不掉。如果经过嫌疑人供述补强了相关证据,结果就是可以争取取保候审,也可以从轻处理。如果经过嫌疑人供述,仍然证据不足,可能取保候审,或者撤案处理。基于嫌疑人认罪认罚,只是客观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的概率会大一些。
四是证据不足,嫌疑人拒不认罪。这种情况等于零口供,收集证据就全靠侦查机关了。如果可以补强证据移送起诉,就很难取保候审了,量刑建议也会比较重。如果不能补强证据,大概率会撤案释放。一般证据不足又拒不认罪的案子,取保的可能比较小,原因不是不符合取保条件,而是压根就没有足够证据,直接就应该撤案了,根本没必要取保。即使后期又有新证据,也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因此,不同的应对方式,结合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程度,有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或者量刑。
嫌疑人是很难获知侦查机关掌握的证据程度的,所以怎么回答,是否松口,就特别有讲究了。
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等家属委托律师,然后等到律师申请会见后,再做决定。
而前提是,家属懂得第一时间委托律师。
作为嫌疑人家属,毫无疑问,大概率都会错失这个最佳时机。
具体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要尽早委托,在“刑事犯罪|能帮你的人就一个”中有详细描述,这里便不再赘述,有需要可翻看前期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