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为止,我们举的例子还是都比较无害的,但是偷换概念是可以被利用故意去造成诡辩的。
比如说,你说一个人说谎,他说,“说谎就是在说不存在的东西,但是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说的,所以没有人能说谎,我没有说谎”。
“不存在的东西”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时,指的是不符合事实的东西;它第二次出现的时候,指的是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所以这也是他换概念,是一个诡辩。
要注意,我们强调的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个词有两个不同的意思,这个叫偷换概念。而不是说在两段不同的思维过程中、在独立的思维过程中使用独立的概念,那不是谬误,那是多义词存在的根基。
再举一个例子。我说,学习辩论能让人明理,你说学习辩论能让人善于吵架。
这里面第一个“辩论”的意思是论证推理,第二个“辩论”的意思是诡辩甚至是吵架,这里也是一个偷换概念。用英文来表达的话,argue其实更明显,因为argue这个词既有reasoning也就是论证推理的意思,又有吵架的意思,它就更容易偷换了。
我们再举个例子,比如说有的广告是这么写的:财务自由是每个人的追求,快用我们的小额贷,享受财务自由。
这里面的“财务自由”,第一个是指一个人可以不需要再工作却可以有足够的资本支撑余下的生活,第二个里面的财务自由可能是说,想买双鞋可以通过高利贷、小额贷买到,这也是一个故意用大词吸引人,实际上却暗暗偷换概念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