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家孩子的满月酒,我们这儿管这叫“娃娃客”。宴席热闹,我正和一桌亲戚寒暄,主人家开始发红包了——这是规矩,来吃“娃娃客”的未婚男女,无论长幼,都算“娃娃”,都能领一份喜钱。
眼看红包发到我们这桌,发红包的堂嫂径直略过那几个蹦蹦跳跳的真小孩,毫不犹豫地将一个红包塞到我手里。“你的,拿着。”
我捏着薄薄的红包,脸上有点发烫。周围几个小娃娃眼巴巴地看着我,一个堂叔打趣道:“看看,二十五岁了还能挣娃娃钱!”
是一张十块。这份额,和三五岁的孩子一模一样。在人生的这个阶段,收到这样的“待遇”,感觉既好笑又温暖。它像一种固执的乡土逻辑,在我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蛮横地为我保留了一方“孩子”的特权。
这十块钱,大概是我今年挣到的最有意思的一笔“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