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行渐远的故乡
皮毛
那一年,我在任教的学校里得到一间房子。不久就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家。但家里还有土地,春种秋收还是要回到家里,忙上几天。那个时候,没有真正的离开故乡。
几年后,在外地谋得一个职业,虽然还是教书,但收入还可以,不用再种地。家里的几亩田地交给家里种田的哥哥。自此,自己才由耕读转为职业教书。没有了土地的牵挂,不需要考虑种庄稼、收庄稼和卖粮食,感到轻松了许多。既教书,又种田的日子终于过去了。城里有了窝,成了住在城里的乡下人。好在那时城镇户口不再金贵,不在乎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也就没有了二等市民的感觉。
一晃二十年过去,有时候回故乡,全然没有了家的感觉。自小居住的房子,变成了庄稼地。也许人会怀旧的原因吧。一次,我路过那曾经居住的地方,下了车,伫立一大片小麦地田头,努力辨认,回想我的家在什么方位,在一片田地里搜寻我亲手栽的那棵柿子树。眼前一片茫然。两间低矮的小院子映入我的眼帘,它孤零零地蹲在都能翻浪的麦田里。我顺着行人脚板踩出来的小路,顾不上青苗叶子上的晨露,摇摇摆摆来到院门前,叩响了这户人家的院门。敲了好久没有人开门,正当我转脸悻悻离开时,院门吱吱呀呀的开了。半开的门里露出花白的头和一张苍老的脸。我认识,我的庄邻,我称呼二哥。我激动地一把抓住二哥的手,叫声“二哥”。但他却惊奇地看着我,竟然不知我是何人!我和他又说上几句话,我的声音唤醒了他的记忆,他激动地大声喊出了我的名字,老眼里闪动着泪光。他告诉我当年我居住的房子的位置。说出那棵柿子树长在什么地方,又是怎么被推土机推掉的。
岁月催人老啊!当初离家时,我还是个壮年,二哥也就五十几岁。现如今啊,自己已经两鬓斑白,双眼老花;二哥更是白发苍苍,满脸皱纹。
我如今居住的外地,是个美丽的地方。近几年建了新楼房,新马路,新公园。就连马路上跑的公交车都是一色的电动新车。城市卫生、整洁,空气新鲜。一年四季,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她是大湖西岸的一颗明珠。这里非常宜居。新朋故友很多,时常聚餐,有说不完的笑话,讲不完的故事。她俨然成了我的第二故乡。二十年的朝夕相处,城市熟了,人更亲了。然而,随着退休时间的临近,将要离开这个居住二十年的城市,到陌生的地方去,心里的惆怅只有自己晓得。
渐行渐远的故乡啊,我在你的怀抱里长大。我的第一声啼哭,你亲耳所闻;我背着书包上学,你亲眼所见;我成家立业时,你为我证见。我何时出生,何时上学,何时长大成人,你都为我记录。而如今,想念你的儿女却寻不到你的踪迹。但无论如何,你的儿女也不能把你从记忆里抹去。你是你的儿女的精神家园,铭刻在儿女的记忆深处。
故乡啊!再见了,我的故乡!你的儿女无论走到哪里,风筝的拉绳都系在你那苍老的手上;你永远枝繁叶茂,你的儿女如同你的叶子,最终还是要落到你的根旁,陪伴你到永远,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