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必然性、每一种必然规律,也都会是一种偶然性。如果没有自由来赋予它各种必然性以及必然性的根据,那么每一种规律都会变成偶然性,只不过这种偶然性是一种大概率的偶然性。
什么是大概率?就是说,我们经常讲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好像那个东西就是不可违抗的,好像那个东西就是亿万次的重复也丝毫不会改变,但是,我们没有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种自然规律都不是绝对的,不是能百分百地实现出来的,都有它的偶然性。
比如牛顿的第一定律,就是惯性定律,一开始就说,在不受外力作用的情况之下,一个物体会一直保持它的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这条定律里面有一个条件:在不受外力作用的情况之下。也就是说在理想的情况之下,这条规律才成立。但是怎么可能有不存在外力影响的情况呢?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没有外力的影响。于是牛顿物理学就说,有外力影响那就是偶然性,偶然性可以干扰我们的必然规律,干扰我们的惯性定律,但是你可以把这种偶然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比如说,如果你能够把这个偶然的误差控制在百分之几或者是千分之几以下,那大体上就可以说,你的计算是精密的。但不可能是绝对精密的,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是绝对精密的,如果是绝对精密的,那就会有永动机了。
之所以我们从来都没有,而且理论上、原则上永远不可能制造出一个永动机,就是因为这些偶然的因素是不可排除的。既然这些偶然因素在现实物体的运动中不可排除,那么,严格按照牛顿的惯性定律计算出来的数字,难道不就是这所有的偶然性中的一个大概率的偶然性吗?它也是一个偶然性,只不过是它的概率大一些,它是99.99%。
这样一来,就是一种大概率的偶然性了。如果你把概率论当作一个世界观,那所有的东西都是概率,都是偶然性。
牛顿的功劳就是提出了一种最大概率,这种偶然性可以达到非常精确,但是再怎么精确,它仍然是偶然的。于是这种偶然性就把自然必然性给吞没了,甚至还原了,就是把这种所谓的定律还原为一种大概率的偶然性了。
我们搭建一个这样的脚手架、打造这样一套工具,来探讨、来接近自然界本来的运作规律。这样的运作规律并不完全按照我们的脚手架和工具来运行,它本身总是在偏离,总是在偏离我们的公式,总是把公式变为在一种偶然的场合之下、在一定概率之下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状况。所以,它就不是自然界本身的规律了,而是我们制造、制定出来的,用来把握自然界的一套符号、一套工具系统。自然界本身则是另外一回事,里面充满着大量的偶然性。人们用必然规律把握它,那并不符合自然界本身。因此,如果单纯用必然性来规定自然界,或者规定任何一个对象,自然界的必然性就会走向自我否定,变成偶然性。反过来,只有通过自由意志,只有通过自由意志的一贯性和合理性,我们才能保证必然性有普遍的含义。
我们通过自由意志的一贯性和合理性,来为自然界建立起必然性。因为理性在自由意志里面是有原则性的,它不需要在自然界顺从某种偶然的情况,所以这些公式都是我们主观的规律,是按照我们的理性、按照我们的合理性建立起来的。那么,只有通过这样一种自由意志的合理性,自然必然性才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我们把它们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不管自然界偶然的现象如何,我们把那些偶然现象看作表面的,而本质上是合理的。所有的现象看起来是偶然的,但是每一个偶然性后面都有必然性,这个“后面”就是我们自由意志的立法。
比如自由落体,它并不是严格按照每秒9. 8米的加速度的,为什么呢?因为有一些偶然性。你把一片羽毛从楼上扔下来,它要多久才落地?或者你把一个空心球从楼上扔下来,它要多久才落地?这都是不一样的,这都是要受到偶然性的干扰的。但是我们的理性可以针对这些偶然性找出必然性,将每一个偶然的因素还原,找出它的必然规律。比如羽毛在天上飘,它受到空气动力学的影响,它与自由落体定律如何共同作用,原则上我们是可以找出规律来的。而这种在自然界一次性给出的偶然性中寻找必然规律的努力是无穷无尽的,没有哪一个时刻我们可以说这就是全部必然性了。
而这正好体现了自由的无限性。所以只有凭借自由意志的合理性,以及运用这种合理性的自由,我们才能保证必然性的普遍意义和客观意义。这就是康德所讲的人为自然界立法。人凭借自己一整套理性的法则,不断地赋予自然界的偶然现象以必然的规律、客观的规律。不然那些偶然现象就是一些命运,就是一些运气和缘分。那些东西,其实本身还不是客观的,甚至我们在解释它们的时候还带上了我们的情感,使之变成一种主观的东西。所以对自由与必然这样一种统一性的关系,我们要看得更深一些,不仅仅是利用必然来满足我们的需要,也不只是征服自然,让它来为我们服务,等等。
当然这些也没错,但是这些层次还不够,我们要深入到自由与必然的一种内在的统一性关系,即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必然性是建立在一种自由意志、一种理性法则之上的。
那么,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拷问自由与必然的关系,这三个方面都是纯粹哲学的传统话题:一个是本体论,一个是认识论,一个是方法论。传统哲学在纯粹的方面无非就是这三论。本体论又叫存在论;认识论是近代哲学的核心问题,它的主题就是人的认识结构和真理的构成;再一个就是方法论,也就是逻辑。下面我们首先考察的就是本体论,就是自由和自然的关系;然后我们再来考察第二个方面,认识论的问题就是自由与理性的关系,理性是一种认识能力;第三个方面我们要探讨自由与逻辑的关系,这是方法论。这三个方面都是从自由引出来的,但都建立了自己的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