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以前我是个超内向的孩子——虽然现在也不是多外向,很长一段时间,我极其羡慕那些人群中心的人,觉得他们简直可以呼风唤雨。
既然羡慕,就出发呗,我连我签名都改成了:我生命里,永远缺少个闪闪发光的疯子。可能跟伟大的“吸引力”法则有关系吧,慢慢真就交了不少“偶像” 级朋友——性格外向,全然逗逼,处理人际关系如鱼得水。我特别珍惜那几个朋友,身边有个“小太阳”,生活态度都能积极不少,但越珍惜的越怕失去,我经常觉得自己就是个拖在“偶像”后面的“小尾巴”,相处中我获得很多的快乐,我对他们也好,我又是不会拒绝的性格,大多数时候,都是以他们的事情为准。开始没什么,但久了有时候也挺委屈,可又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一直小心翼翼,但矛盾最终还是爆发了,因为点小事,跟最好的朋友吵了一架,吵完我就马上觉得:完了,是不是自己做错了。旁边的朋友跟我谈了重要的一课:你在意得太多了,没必要把自己放得那么卑微,其实你身上也有自己闪光的点,你的真诚与那种与身俱来的可信任感,让人感觉踏实温暖。需要刻意去讨好的朋友,也不叫朋友,送你一句话“如果一味地考虑自己,那是自私,但如果只是一味地考虑别人,那么你就虐待了一个生灵:自己”。朋友的话,犹如醍醐灌顶,自此我才重新去审视自己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卑不亢永远是最好的状态,当然,吵架的那个朋友,我们也没有割袍断义,至今依是挚友。
朝着梦想的方向出发,总会到达远方——当我也成了朋友群中的“逗逼”、“小太阳”,我知道自己已经做到了很多。朋友常说的“你就是让人感觉温暖”,那是我觉得最高的评价,也是我继续“小太阳”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