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的婚姻都可看做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在封建时代所谓男耕女织、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也只不过是符合儒家伦理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描述,进入婚姻就会发现更多不幸与痛苦。
封建时代女人婚姻不能自主选择,具体说就是没有订婚权和离婚权。封建时代的婚姻有几个必备的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和,彩礼,亲邻见证下的婚礼仪式。自由恋爱是没有条件的,也是不被允许的。嫁的是禽兽还是才子,一生的生活富足顺心与否都是个未知数。农耕社会的家庭都是几代合居,如果是官宦富足之家还有丫鬟佣人伺候。如果是普通的平民农户,那么新娘子就有吃不完的苦,受不完的罪。
所谓男耕女织,就是女人要统揽家务,伺候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在封建婚姻制度中,女人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追求生活的幸福,情感和性的满足,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财产的获得……统统没有。其所面对的是无法完成的繁重义务,首先是生儿育女,对丈夫农耕的协助,伺候一家人衣食住行,对子女的看护和教育,对老人的赡养,对亲邻的友善与接待。
身份虽然是妻子,实际上是妻仆,半妻半仆。女人难免有怨气和不合作,而社会对男方的,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是默认的。认为男方的家庭暴力对女性有行为矫正的作用。当代社会关注家暴,更多聚焦的是男方的人格及心理健康。家庭暴力在历史上,对维护男尊女卑的家庭关系是有作用的。
女性在出嫁之前,家庭就给她们进行柔顺教育。为的就是使女性能够在心里接受男尊女卑的家庭关系,而不反抗。再加上缠足限制了女性的活动半径,不能独立进行农耕生产,在生活资料上始终依赖男性。
以前农村有很多,夫妻吵架之后,女性自寻短见的事情。主要是离婚无门和离婚后无家可归,在男方家庭受尽压迫,最后以死相拼。古代婚姻剥夺了女性的离婚权,但即使赋予她离婚的权利,离婚后任然没有去处,不能独自生活。不具备当代社会,离异妇女婚嫁自由的社会环境。
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到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终其一生都是在劳役和压迫中度过。内心的酸楚从萌生到强烈再到淡然接受。婚姻所得仅是一张床和一口粮,就像流放于监狱的囚徒。
在面对没有节制的生育,因为是女婴,而又不得不溺死。其所存在的价值仅仅是为夫家提供了一个子宫而已。
要感谢伟人,49年建政之后,千年陋习一扫而光。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从新赋予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女性第一次获得了婚姻选择权和离婚的权利。一夫一妻制的强制执行,使得解放前大量存在的一夫多妻被迫解体,很多女性从旧婚姻中走了出来,从新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组建了家庭。
这个时候的婚姻追求的是男女平等。社会主义价值观天生是排斥人生享受的,再加上物质匮乏,幸福感不是婚姻的追求,但情爱已经有了生存的空间。
平等是婚姻的第一要素,充满欺凌和压迫的婚姻是谈不上幸福的。当平等、互助、恩爱、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等等,这些积极的因素被注入婚姻后,使它显着那样的美满和道德高尚。这是中国婚姻历史一个辉煌的顶峰。
当代社会不再追求平等的价值观,整个社会思想物质化,物质化紧跟着就是拜金和享乐。当女性拥有婚姻选择权和离婚的权利,就慢慢变成婚姻的主导,主要的原因是:很多男性的能力只能结一次婚。
女性主导婚姻后,就给婚姻注入幸福和体验的因素。我的婚姻就是要提供幸福感,婚姻体验要好,当碰到无法解决的障碍时,宁可从头来过,追求下一段幸福。这是当下离婚率高企不下的重要原因。
既然这么麻烦,女性追求幸福感,要通过婚姻的进进出出来获得,那还不如不结婚,同居也不非法。
同居不能获得婚姻的合法性保证,和财产的投入。婚姻合法性应该这样理解:法律保护我,拥有一个完整的你。
具体什么是幸福感,各人有各人的解读。总之女性主导了婚姻后,婚姻变得波动,易碎。而生育也不在作为必须要经历的事情。农耕时代的几代合居家庭被彻底解体,家庭内有充分的空间来营造美好的体验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