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经》感悟: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就能让百姓们不互相争夺;不珍贵难得的财物,就能让百姓不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使民心不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空虚百姓的心灵,满足百姓的温饱,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强健百姓的筋骨体魄,永远使老百姓没有奸诈的智巧,没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生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处理事物,那么天下就没有治理不好的。
通过不推崇,不珍爱,不炫耀讲述了圣人治理政事的方法,体现了老子关于有为、无为的辩证思想。
老子认为净化百姓心灵需要统治者推行“无为之治”。不推崇贤良,人们就不会为了得到高官厚禄而迎合统治者利益,不会在权力的诱惑下争做表面文章成为假贤人。不珍惜得到的东西,人们就不会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而成为盗贼;不炫耀美色,人们不因此而迷乱心性。而强骨体健,是开启精神的物质基础的必要条件。所以使百姓身体强壮,也会使百姓欲望减少。如此一来,百姓心中的欲望减少了、心性不乱,心境归于宁静淡泊,做事安分守己,那么社会就会安定。
那些局限于自我,平时善于投机取巧,玩弄心计、耍小聪明的“智者”,在他们面前,如同小巫见大巫,自然不敢胡作非为;如果“无知无欲”,就会领悟到大智慧,这自然会启示并促使那些“智者”自觉自愿的从“敢为”转向“不敢为”。
一个人只有内心纯净才能不被欲望迷乱,才能减少名利争夺带来的浮躁和苦恼。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生命处于一种宁静充实的状态。老子所讲“无为而治”是他认识在事物具有其自然发展的道理之后的真知灼见。只有使行无为之治,才能实现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