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中城市里,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施行有几个年头了。自规定出台以来,便褒贬不一争议不断。有人说,过年过节燃放烟花与爆竹的习俗传承历史久远,因有小的瑕疵与隐患,而因咽而废食,有矫枉过正的嫌疑;有人认为,春节期间如果缺少鞭炮此起彼伏的渲染,会让年味大打折扣的,节日喜庆的氛围逊色不少。
虽然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支持此项规定的理性群众还是多数的。数年前,也在春节那个喜气洋洋时节,某城市曾因市民燃放烟花,导致一栋高层住宅楼失火。无情的大火,借着风势瞬息吞噬了整座大楼。无故生命,因此次大火而命丧黄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巨大,令人触目惊心。
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大大小小的火灾事故,数不胜数。惨痛的教训,血淋淋的现实,难道不应引起众人的反思与醒悟吗。满足视听器官的兴致,而不顾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巨大隐患,这与刻意纵容灾害事故发生有何不同。我认为这种观念与做法,值得大家深思与商榷。
特别是前些年来,过热的房地产业,将城市的土地价格炒得居高不少。房地产商为了充分利用寸土寸金少得可怜的土地资源,以赚取最大的利润,近年来城市的高层建筑便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直插云霄。土地确实得到了充分利用,但也埋下诸多事故隐患。
高层建筑失火,给消防部门迅速扑灭大火带来巨大的挑战。为此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关制度规定,预防灾害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便是理性之举。其实,燃放烟花爆竹的害处岂止仅易引发火灾一项,其害处还有很多。譬如,不知有多少孩子因不正确地燃放鞭炮,而炸伤了手,崩坏了眼睛;不合时宜的鞭炮声,不知惊醒了多少人的美梦,让多少患有心脑疾病的人们胆颤心惊;大量地燃放烟花爆竹,其硝烟四处弥漫,其为清朗的天空平添了厚厚的阴霾,等等,其危害何止上述所列所指。
除去陋习,恢复理智,避祸于未然,移风易俗有何不可。为了推行禁放政策,为此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极力劝阻一些抱残守缺的群体顾大局、识大体。为了避免影响到群众过节时的喜悦心情,相关部门多采用人性式执法,多以劝阻为主。只要违规群众能够及时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多以当面训诫与批评教育等方式不了了之。
一些人士并未领悟到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在禁放政策的执行中阳奉阴违,与禁放的工作人员打起了游击来了。工作人员在场之际,言之凿凿保证不再燃放,一离眼便我行我素。这可苦了值班的工作人员,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令他们疲于奔忙。城东刚制止了一起燃放事件,西城鞭炮声又起。等心急火燎地赶到西城燃放点,留给工作人员的剩下燃放过的烟花爆竹残骸,燃放者早已不见踪影。面对此情此景,工作人员徒增一脸的无奈,只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悻悻而去。
在此奉劝众人,一是切莫忘掉曾经血的教训。一项制度规定的出台,那是经过相关部门权衡再三才发布的。违犯者,一次两次违规侥幸未引发灾害事故那是万幸,倘若不慎引发事故灾害,恐怕不仅仅是挨批受训那么简单的处理就能了事吧;二是切莫养成偷机取巧的坏毛病。制度规定,虽然其权威性难以与法律法规媲美。如果经常于灰色地段行走,积习难改,让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小洞不堵大洞受苦的教训,迟早会让你品尝到不积善举常为小恶的苦果。
相关部门推崇禁放烟花爆竹之举,是新时代的新风尚,众人当积极响应坚决支持才是正道。遵宪守法,就应当从遵纪守规开始,要养成良好的法治观念,这样方能保证大家一生不越红线,不踩雷区,一世顺顺当当无灾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