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会
一、 现状与背景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及全球产业链重构,中资企业出海规模持续扩大,但法律风险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核心障碍。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8万亿美元,但同期因法律问题导致的投资失败案例占比超30%。以下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中资企业出海遇到的主要法律困境。
二、 典型法律困境与案例分析
1. 合规管理盲区:忽视东道国基础法律框架
案例1:越南钢铁项目搁浅
某中国矿企在越南投资铁矿开采,未提前完成《外商投资法》要求的环保评估及土地使用权审批,项目被当地政府叫停,前期投入数千万美元无法收回。
案例2:泰国税务罚款
某跨境电商企业因未申报增值税被泰国税务部门罚款300万美元,业务暂停三个月。
症结:对东南亚国家外资准入、税务申报等基础法律认知不足,缺乏系统性合规评估。
2. 知识产权与品牌保护滞后
案例3:瑞幸咖啡泰国商标纠纷
泰国瑞幸母公司抢先注册品牌商标,反向索赔中国瑞幸20亿元,暴露中企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薄弱。
案例4:印尼商标抢注
某科技公司因未及时在印尼注册商标,被本土企业抢占市场,直接损失超1.5亿美元。
症结:忽视知识产权地域性,未建立“商标先行”策略。
3. 劳动用工与社区关系冲突
案例5:马来西亚东钢项目劳资纠纷
因压缩工期导致本地劳工技术不足,设备调试多次延误,被迫从中国调遣专家,增加成本20%。
案例6:印尼建筑公司工伤诉讼
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及提供保险,工人集体起诉致工程停滞,企业声誉受损。
症结:对东道国劳工法(如最低工资、工时限制)缺乏本地化适配。
4. 政治与政策变动风险
案例7:缅甸密松水电站项目
因环保争议被政府单方面叫停,中企损失超70亿美元。
案例8:美国实体清单制裁
某消费电子企业因技术出口管制被列入清单,供应链中断两年后艰难移除。
症结:对地缘政治敏感领域预判不足,缺乏应急预案。
5. 合同与争议解决机制缺陷
案例9:波兰高速公路项目违约
中企低价中标后要求提价,遭波兰政府起诉索赔17亿元。
案例10:马来西亚森林城市项目环评诉讼
填海工程未取得完整环评许可,遭环保组织起诉致工期延误。
症结:合同条款模糊,争议解决过度依赖东道国司法体系。
三、 对政府法律服务的建议
1. 构建全链条法律支持平台
设立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在东南亚、中东等中企密集地区设立政府主导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当地律所、仲裁机构资源,提供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等支持。盈科律师(郑州)事务所积极顺应省政府提出的“千帆出海护航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的海外律师资料,一方面主动对接出海法律服务需求,一方面把出海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与海外律师对接,在法律前置和持续服务上用功,服务了多家企业,取得了明显效果。
强化域外法律查明机制:联合高校、智库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数据库,动态更新外资准入、劳工法等关键条款。
2. 完善风险预警与保险机制
建立分级预警系统:商务部、贸促会联合发布重点国家法律风险评级(如税务、环保、劳工),每季度更新。
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覆盖:推动中信保等机构开发针对“长尾风险”(如政策突变、环保诉讼)的专项险种,降低企业损失。盈科律师(郑州)事务所和中信保河南分公司协作联动,此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3. 推动合规标准国际化
制定行业合规指引:针对新能源、基建等高敏感行业,发布《东南亚投资合规手册》《中东ESG操作指南》等标准化文件(借鉴广东“涉外法治论坛”模式)。
认证中国企业合规能力:与国际组织(如OECD)合作开展合规认证,提升海外市场信任度。
4. 强化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设立专项奖学金:教育部增设“涉外法治人才计划”,定向培养熟悉普通法系、伊斯兰法系的复合型人才。
推动律所国际化布局:鼓励盈科等头部律所在海外设立分所,对年营收超1亿美元的出海企业强制配备“双律师”(中国+东道国)团队。盈科律师在这方面拥有现成优势,在132个国家和地区设192个分所,这些驻外律师既了解国内法律又熟悉驻在国法律,可以为出海企业提供全链条、满周期服务。
5. 优化争议解决路径
推广“调解+仲裁”模式:在RCEP框架下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商事调解中心”,优先适用新加坡、香港仲裁规则。
建立跨境执行协作机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判决互认协议,降低执行成本(参考深圳国际仲裁院经验。
四、 结语
。中企出海已从“规模扩张”转向“合规深耕”阶段。各级政府需以“法商融合”为核心,通过制度创新、资源整合与生态共建,将法律风险转化为竞争优势,护航中国资本全球布局。
(报告撰写:北京盈科律师(郑州)事务所涉外中心,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