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的疫情在2022年末即将划上句号,过去几年,在疫情的催化下,加速发展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持续深刻地影响着各行各业,法律与科技原本互不相干的话题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兴趣。在疫情爆发之前,我们难以想象未来会采取法院线上开庭、看守所远程会见、听证会视频召开等一系列创新形式,即便如今,这已然成为普遍现象。未来,科技在法律领域的渗透将改变甚至彻底颠覆法律领域的方方面面,法律科技也将成为一个蓬勃发展的庞大产业。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新技术,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以及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自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经过近八年的建设,尤其是在近三年疫情的催化下,法院系统已经具备全面线上化处理业务的体系,包括:
(1)在线服务。在线立案累计达2100多万件,在线送达法律文书5400多万份;
(2)智慧审判。多数法院已经实现了电子卷宗、智能审判、语音转化等功能;
(3)智慧执行。跨部门数据联通、联合信息惩戒、网络查体体系、网络司法拍卖等系统;
(4)在线调解。截至2022年9月,全国四级法院以及9万多个调解组织、35万多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几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
(5)司法大数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司法大数据平台,法院系统内部也建立数据查询和分析平台,为智慧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随着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系统的全面建成,司法电子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制度体系、硬件体系、软件体系全面覆盖,法院的智能化能力将持续提升,虽然短期内也许看不到根本性的变化,但随着数据的积累、算法和算力的提升、智慧生态的完善,法院将在技术的驱动下发生质的变化,具体将体现在以下十大方面:
1. 司法效率将大幅度地提升;
2. 法院审判的透明度持续提升;
3. 类案裁判观点趋同;
4. 冤假错案率降低;
5. 执行手段更加多元;
6. 大量的电子化证据出现在法庭;
7. 虚假诉讼、虚假证据、虚假陈述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将更有效地被识别;
8. 线上诉讼、线上调解案件数量将持续扩大;
9. 法院数据与政府数据的互连互通性更强;
10. 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将从线下为主转移到线上为主。
法律检索、案例检索、观点查找、案件信处查询、当事人信息查询等等是所有法律工作者日常工作的内容,法律数据检索系统也是所有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的必备工具,故法律检索系统是法律行业信息化的起点,也是法律行业信息化系统发展中相对成熟的板块。法律行业的信息化相比其他行业严重滞后,但法律数据信息化却走在众行业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了1亿多份裁判文书,1000多万场庭审直播;全国人大 、国务院、司法部和各级政府的政务数据平台也公开了所有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全国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公开了大量的企业信息;各地律协也将所有律师的基本信息都予以公开;目前,全国律协和司法部也在构建律师诚信数据平台。公众号、头条号、知乎号、百家号等各大平台有有着海量的法律知识数据,其中包括:政务数据、司法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等,这些数据已经构建起一个法律数据的海洋,大量的科技公司开始关注到这些数据价值,数据技术、AI技术也已开始全面进入法律数据领域,传统以信息检索为目的法律数据系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智能化变革。
法律数据智能化将彻底颠覆传统信息检索模式,在传统信息检索模式下,用户需要将复杂的法律问题拆分成若干个关键词,通过对若干关键词的一一检索查找有价值的信息,这种模式下,法律从业者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如何拆分关键词二是如何在数万条的信息中找到相关的案例和法规信息,这个过程,不仅消耗大量的时间,且对信息查询者专业能力要求很高。大数据技术和AI技术的有机结合将有效解决法律研究过程中信息过载和信息不精准的问题。以最近上线的“得理法搜“数据系统为例,该系统的开发团队由一批AI算法专家、资深律师、数据工程师联合开发,其中数据工程师负责将上亿份裁判文书、300多万分法律法规、法律资讯、法律观点等法律知识数据进行清选、分类、结构化等,再由资深律师带领法律团队按照算法专家的要求进行数据标注,算法专家根据标注的数据,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进行算法模型训练,经过训练的模型,不仅能够实现关键词模式下的信息检索,还能够根据关键词推荐争议焦点,也可以直接以案情、争议焦点、法律问题,甚至将整个法律文书作为检索条件,系统不仅能精准识别问题、推荐问题,还能精准匹配相关案件、法规和观点,同时会自动抽取案件中的关键要素,自动生成检索报告,这种智能化数据系统,已经具备案件分析、案件预测、检索报告自动撰写等功能,这些功能相当于法律工作者的智能助手,能够帮助法律工作者提高法律研究的质量和效率。
智能化法律数据系统与传统数据系统相比,不仅检索的效率和准确度得到大幅度提升,而且在智能检索的基础上,将逐渐衍生智能分析和智能预测功能,能够辅助分析案情,更为重要的是,智能化的数据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我进化能力,随着用户的增多,数据的累计和AI技术的发展,这个系统也会更加智能。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智能化的法律数据系统将代替传统的法律数据系统成为法律人必备的工具。
根据国际权威数据调查机构Ulitmedia针对全球top100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超过半数的律所在过去两年增加了数字化技术的投入,尽管如此,律师行业的数字化仍然落后于其他行业,很多国际律所提前加快了数字化进程,远远走在了国内律所的前面。国内的头部律所目前也在积极部署,盈科、大成、金杜等大所在数字化方面已经有诸多的举错:盈科提出数字盈科、大成30周年以元宇宙为主题、金杜很早就开始建设云端律所,中国律所的数字化步伐也越走越快。衡量律所数字化的程度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办公方式的数字化。律所是否建立了数字化办公系统,律所行政审批、业务协同、文档处理都能通过远程线上进行处理;
二是服务产品的数字化。律所是否提供数字化相关的法律服务产品,是否对传统服务产品进行了数字化的改造;
三是客户管理的数字化。律所是否建立了客户管理的数据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够全程记录客户服务的过程,也能够对客户相关的数据进行智能化的分析,从而改进客户服务,提升客户关系;
四是市场营销的数字化。律所是否有数字化的营销体系,包括数字营销工具和营销的数字化分析决策机制;
五是决策管理的数字化。传统的决策方式主要靠合伙人主观经验,而数字时代的决策主要依赖于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人才、客户、市场等方方面面,合伙人的决策应该建立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之上。很多律所已经意识到数字化转型的意义,并开始拥抱数字化技术,通过技术的引进驱动律所数字化转型 。
数字化时代也催生出了新的法律服务,比如贝克麦坚时提出了SMRAT服务框架,即Smart Technologies,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不同阶段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包括AI、区块链、物联网、机器学习、大数据、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的法律服务;Modern Workforce,针对数字化时代的混合工作方式、多元化的用工模式下产生的劳工问题、税务问题、信息安全、商业秘密等提供法律服务;Aggregated Data, 针对数据资产提供相关服务,包括数据合规、数据隐私、网络安全、反垄断、社交媒体等相关的法律服务;Regulation and Regulator Relationships,针对数字化时代不断变化的立法规则,为客户提供立法政策咨询和风险管服务;Transaction,针对数字化时代产声新的交易内容、交易架构提供相关服务,比如数据资产的并购、数据处境风险管理等。贝克麦坚时的SMART服务框架很好诠释了数字经济时代催生出新的业务机会,很大传统大所和新锐律所都在加入这些领域的专业投入,为抢占市场先机创造条件。
法律服务与技术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企业法务的技术化加速。很多企业的法务部门为降低法律服务开支、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而加大科技投入,根据国际知名机构Gartner的调查报告,到2024年,公司法务部门20%的人员将由非法律专人员代替、公司交易的法律工作自动化程度将达到50%,到2025年企业法部门在法律科技领域的投入将增加三倍。
2. 技术驱动的替代性法律服务组织(ALSP)涌现。虽然在国内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咨询业务受到律师行业的排挤,目前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公司数量庞大,并没有形成规模,随着美国公司LeaglZoom的上市,将技术工具和律师服务有机结合提供替代性法律服务的机构得到市场的亲睐,不仅引起了资本市场关注,也得到大量法律消费者,甚至包括很多律所的认可。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技术的应用,对法律关系简单、标准化程度化、单笔业务费用低、人力投入成本高的业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同时通过智能推荐算法匹配专业律师,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效率,降低了用人成本,不仅大量的企业采购ALSP服务,很多大型律所为降低用人成本而将部分业务外包给ALSP机构。
3. 大量的传统法律业务将采取”AI+律师“的服务模式。日益发达的AI技术,不仅能够从海量的文件资料中迅速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也能够自动撰写文档,对文档进行智能审查、纠错,AI技术还能够通过大量的训练和学习,掌握某些知识,提供知识问答服务。智能尽职、智能合同、智能法律文书、智能法律咨询等服务产品应运而生。虽然,目前AI技术文件识别、文本撰写等方面技术成熟度不高,实用性也较差,很多技术尚处于早期探索阶段,基于法律文本的复杂性和商业环境的复杂性,这部分技术很难代替律师。但作为律师的智能助手,与律师协同为客户提供服务,此种形式将会有越来越广阔的空间。
中国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首次提出了“智慧法治”概念,明确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首次提出了“数字法治政府”这一创新性概念。并要求“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纲要》明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利用数字技术更好实践政府职能,二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尤其是要“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从前述政策可以看出,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智慧法治既是其必由之路,也是其必然产物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充分展示了中国智慧法治的主要成果,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指出目前覆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的“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基本形成,依法治国信息化工程全面启动,法治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而从各个地方来看,智慧警务、智慧执法、智慧检务、智慧公证、智慧调解、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建设也卓有成效。
结 语
从1亿份裁判文书的数据统计中我们发现,有7000多万个案件没有律师代理,同样,根据我们调查,有超过80%的中小企业没有常态化的法律服务,虽然中国的律师数量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递增,很快突破100万律师大关,但中国人均律师数量仍不及美国的十分之一,法律科技在全球市场已经蓬勃发展,每年产值在1000亿美金。中国的法律服务触达率不到30%,很多法律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但中国的司法系统在科技创新方面已经走在前列,中国的法律科技产业才刚刚起步,未来将以更快的速发展,法律与科技的融合,将使得法律服务更加普惠、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