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诗,一个标准的中国人应该想到两种诗:旧体诗和新诗。诗歌一词,则把这两种体裁的诗的美感来源概括了出来。所谓,诗为首,歌为根,诗歌既要能风格独特,又要足以吟唱不衰,以此保证诗歌不失去本身的美感。
语言、意境、思想,是诗歌乃至所有文学作品所应具备的三大基础风格。其中,语言和思想是相辅相成、不可独立存在的风格,没有另一方的依托,两者任何一者都形不成风格。而意境,就是在这两者的作用下产生的,作为副产品,它只是传递语言张力和思想深度的介质,是一种融合的风格。如果打个比方的话,这三大风格合起来相当于人类社会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三人之间亲情、爱情的关系可用于类比三者创造出美感的基础条件。
然而,在条件之上,何以提升其文学性、思想性、艺术性呢?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上文提到的三种风格再完整和独特,也不能保证其作为诗歌能不坠入俗套之中。所以,风格之上便是境界。一部作品,境界高的可以令文学大师、艺术大师叹为观止,境界低的也可以做到让低文化程度者满足对文学的幻想和期待,但这并不能保证这部作品就一定是美的。有时候,美是相对的,有时候,美是绝对的,还有时候,美是偏激的。我们讲,作品(无论是文学的还是非文学的)打动人心的时候,都会讲到它引起了内心的情感共鸣,这种共鸣就是美作用于读者的一种方式。
好的作品,可以使一大群人产生强烈共鸣;而真正具有美感的作品,它产生的共鸣不仅是强烈的,更是广泛和深远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是类型文学生存的逻辑,而其发展,不但要满足它所依赖的特定粉丝群,还要引起不同类型的人群阅读的兴趣。这种比方可以对无论是古今中外各类型还是长短好坏不同级别的文学作品的历史、现状及发展做出解释。之所以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或许也是基于这种标准的难以统一吧。
但是,一切解释都有但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是没有体裁之别,也没有雅俗之分的,唯一靠的是随着读者和时间的成长和变化,不断产生外延产品,这也是诗歌吟唱不衰所需经历的。在一定程度上,文学家是具有科学家精神的哲人,他们不断探索文字的意义、将人类情感具化成具有逻辑的思考和具备内涵的场景和心理活动。情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这样的表达和共享。
诗歌,应该是文学的精粹,所以,我反对诗歌可以通过练习掌握一定的技巧。诗歌有技巧,但是这种技巧是共通的技巧而非机械式的技巧。写诗歌,对于有基础和需求的人是一种例行公事,但他们的作品大多达不到足以产生美感的标准。诗歌创作,适合被当做事业,适合为读者或者更应说是为更广泛和潜在的读者而从事。诗歌创作,应该也必定是小众的,只有诗歌的读者,才可以也终将是广泛的大众。
最后,老实说,你读书,接触到的美感是哪种呢?对于真正的美感的来源,又如何理解呢?好吧,不论你是诗歌创作者还是文字作品的“资深”读者,以上都值得你去思考。终有一天,你不得不再次思索与诗歌的接触给你带来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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