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经营十二条实践”,第21天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时间最短化

时间最短化,“时间也是成本”:劳动法规定,如果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企业就要向员工支付加班费或深夜补贴。因此,时间也是成本。时间是有限的。似如能尽早完成工作,就可以把多余的时间用在附加价值更高的工作上。“赢取客户的满意”才是专业人士应有的精神,而不是只知蛮干。简单地说,就是从收入中减去“人工费”之外的所有成本,得出附加价值,再除以全体成员的总劳动时间,得出结果。同样产出100万日元附加价值,劳动时间越长,“每小时附加价值”越低。反之,完成工作所用的时间越短,每小时附加价值的数值就越高。因此,这个数值自然是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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