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二一
朋友和我聊天,问我们有多久没见了?我说,应该可以按年计算了。
时间过得真快,慢慢地我的回家次数可以按年计算,朋会见面可以按年计算。
朋友问,有对象吗?我说没有,他回了句,肯定是你要求高。怎么会,我的要求只有一条:我喜欢,仅此而已。无奈的爱情无非两种,我喜欢的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我不喜欢。
二十二岁,真是尴尬的年龄,谈结婚,好像还早,谈恋爱,好像还来得及,但是谈暗恋,大姐,你以为这是在小学,还搞什么暗恋,这是有话就说的年代,可是有些话说出来,就不是那个味了。
我喜欢你,但不告诉你,是因为事隔多年,有些事情终究是在记忆里搁浅。
记得有次心血来潮,想起了多年前我喜欢的那个男同学,也不知道他近况怎样,冷不丁地跟他聊起来,很想告诉他当年我有多喜欢他,犹豫了好一会,点进他空间逛了一圈,瞬间浇灭了那个想法,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做人还是有准则的,于是硬生生把那句话憋回去了。就让他永远也不知道吧,当初我物理学得那么好,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每次跟他说话,我也会心跳加速,明明所有人都穿着校服,可唯独他穿起来那么好看,那么有味道。可是很不幸的是,刚刚再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竟死活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我喜欢你,但不告诉你,是因为我怕得到后再失去。
最近翻读《明朝那些事儿》,才看了三部,就更换了好几个年号,奸佞之臣永远都有,正义之士也是前赴后继。那些位于高位的小人,那些祸国殃民的奸臣,他们最害怕什么,不是怕得不到,也不是怕失去,而是怕得到后再失去,一种莫大的空虚和不适感会瞬间吞噬他们。
而我也一样,我不尴尬你知道后拒绝我,也不欣喜你知道后承认我,而是害怕你懂了我的心意牵了我的手,却在不久之后忘弃在某个街角。
那时我已习惯了你的温柔,夏天问我热不热,我还没开口,你就捧着蓝莓果粒茶递给我,立秋了,我还没抱怨开始发冷的双脚,你已经贴心地网购了暖脚宝,习惯了走在你的后手边,习惯了不开心地时候跟你发脾气。一切都顺理成章,却又那么容易凋零。
等你走后,我会不会忘了走路先迈哪个脚,会不会没听到你的晚安就睡不着,会不会不记得我的生日是几月几号,所以你还是不知道的好,起码这样,我看起来还是个正常人,除了有时候会伤春悲秋;除了那几个特定的节日,会跟舍友抱怨几句,看楼下成双成对,看楼上孤苦伶仃。
我喜欢你,但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还不够优秀。
你是我仰望的高度,是我追逐的目标,目前的我显然无法与你匹配。所以我想足够优秀,拥有和你一样的光环,那个时候我才有资本与底气,跟你说,我喜欢你很久了。那时,我希望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惊艳的我。
你喜欢有气质的女生,所以我要求自己每周读一本书,无论多么苦涩难懂,我都会咬紧牙关读下去,每月买一本书,无论多么囊中羞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添加购物车。你说运动的女生最美,那我坚持跑步、做拉伸。
我最大的愿望还是希望你能等我,等我有了足够的安全感,等我足够优秀,不会因为时过境迁慢慢走出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