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建构”即是用另一个新的正向语言与观点,来重新看待与诠释同一个问题。我理解的是,重新建构,是咨询师从当事人描述的事件中,重新赋予新的正向意义,或者特别强调与反映其中的某些正向价值与个人目标,而促使当事人看到自己真正看重与在乎之处,从而找到新的解决方法。看到当事的不容易和难得之处,从当事人的抱怨与强烈情绪当中,去挖掘其正向的意义及其在乎之处。认可及肯定当事人的各类情绪背后的正向涵义,可以转化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在咨询的过程中,运用一般化和重新建构的技术,往往会带给当事人新的观点,让其负向情绪有所减缓。
当咨询师可以很好的同理当事人的情绪,和当事人站在一起,当事人感受到自己的情绪被接纳和理解后,这些负向情绪将可转化成为有效能的改变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