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读《圆圈正义》,总觉得第一次仅仅是用眼睛看了,并没有用心。
重新拿起这本书,恰逢孟晚舟回国,铺天盖地的宣传,我也很激动,当时就在想,朋友圈和公众号,估计都会是孟女士回国的消息。
本书的序言是《代序:法律人的热点写作》,其实现在新媒体从业者越来越多,大家对用户心理琢磨的很透彻,追热点很容易火,追对热点,流量自不必多说。
所以,追热点这件事的本质是功利的,写作一旦与利益沾染,便不是写作了。
任何事情一旦与利益相关,结果大概率会与实际目的相悖。
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参加训练营,对于不知道写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知道写什么就硬写。而写作就是你对这个世界有话要说。
但是对世界说话是为了什么,为了名利,还是对于某些事情实在看不惯,想要写出来,想要这个世界能够改变得更好一些。
刚开始学写作时,我很焦虑,因为不知道写什么,不会写,总是感觉很差劲,别人都中稿了,挣钱了,我依旧写不出来一篇文章。
我只想着“钱”,只想着回报,而忘了想自己是不是配得上这个回报。其实写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应该是为了写作而写作,而不是为了名利而写作。
昨天的时候写过一句话,今天想再写一遍“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只要你做的这件事是对的,那就放心大胆的去做,不要考虑回报,事情做好了,自然会有回报。
如果把目光定位在名利上,那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罗老师对于热点写作的行为,指出了两点常见指责:
第一,是沽名钓誉,博人眼球;第二,是消费他人,如秃鹫食腐肉令人恶心。
我认为第二点要比第一点可怕的多,有句名言“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是人们常常引用的康德的名言,并没有说完全,罗老师做出了解释,人并非不能做为手段,万事互为效力,任何人都可以既是他人的手段,又是自身的目的。
罗老师说:如果人只是手段,这会走向毫不掩饰的极权主义,如果人只是目的,那也会走向过于放纵的个人主义。
我一直想弄明白手段和目的关系,感觉很容易被绕进去。
如果人作为手段存在,那肯定是被人利用,那如果这个人的目的是挣钱,而另一个人需要利用这个人去完成一件事情,事成之后有丰厚的回报,那此人做人手段和目的共同存在并不冲突。
如果另一人利用此人达成自己的目的,而没有回报,那就是把此人当成了纯粹的手段去利用,那就是剥削,那就是不道德的。
那话说回来,写作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呢?显然并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只是为了名利,把写作当成纯粹的手段,那显然是不对的。
如果把写作当成目的,那就要利用一些手段去达到写作的目的,需要看书,需要思考,才能写作;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内容才更真实,更真诚,才能更被大众接受。
其实写到现在,我感觉我在叙述的像是一个悖论。
我突然间想到了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今天也一直在思考。
“知”和“行”显然是分不开的,阳明先生对于“知行合一”的写释是: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要去做一件事,首先要明白为什么去做,怎么做,要达到什么目的;而行动是验证一个人是否真的理解了要作的事情的最佳方式。
一直做一件事,一直得不满意,并不是这件事不对,而是没有对的认知,问题只能是出在自己身上,而不是事情本身。
所以,柏拉图也说过: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
我们要能够接受自己的有限性,知道自己并不是无所不能,谦卑的做人,低调的做事。
最终想以五代时期冯道的《天道》结尾,与诸君共勉。
穷达皆由命,何劳发叹声。
但知行好事,莫要问前程。
冬去冰须泮,春来草自生。
请君观此理,天道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