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花了差不多6个小时读完了本书。
简而言之,这本书所讲的是65岁的主人公哈罗德用87天,走了627英里,从英国南部一直走到北边的故事。他用走路而不是其他方式,因为他坚信这样才可以使患了癌症的故友奎妮活下去。
因为,有时候你就是需要信念。
哈罗德与奎妮已经二十年没有见面,也没有任何消息。但是当年的美好回忆在彼此心里都是无比重要、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我一直不清楚年轻的哈罗德对奎妮有没有爱情,但是奎妮想必是爱着他的吧——只是因为他已经结婚生子,便当成友情罢了。
当然,是爱情或是友情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老人,在收到信的那一天,选择了一路向北,走路去看他的老朋友。
“你要等我。”他告诉奎妮。这是一个听起来根本不可能的计划,而且发生在一位65岁的老人身上。而且,最后也圆满地完成了。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当你开始走路的时候,你收获的不仅仅是前进,也不仅仅是风景。在这漫漫长路上,故事、风景和你朝圣的信念一样动人。
我想,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不仅仅在于哈罗德为了老朋友去做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而且在于哈罗德迈出脚步的同时,他也敞开了心扉,让一路上的陌生人住进他的心里,也让多年来困住的自己走了出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好人和坏人。哈罗德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们,有痛苦、有遗憾、有执迷、有快乐、有争吵、有爱、有虚荣,也有自得其乐。每个人的故事不同,但他们都是在生活中挣扎着寻找幸福的普通人,和我们每个人一样。
盖上书本,我还能想起那个斯洛伐克的女医生,还在等着永远不会回来的男朋友;那个骑自行车的母亲,和她的伙伴们大笑着在路上飞驰而去;那个自称混蛋的著名演员,他的名字又被用在了另一条狗身上;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后来有没有完成那些看起来是本能实际上却很难的事情;那个和哈罗德在广场上起舞的老人,音乐结束后默默离开,去了哪儿?还有后来浩浩荡荡的追随者们,那只喜欢叼石头的小狗,最后是不是都有了满意的收获……
一路上,哈罗德像是一双眼睛,带着我们看了平常不曾留意的美景,看到了每个人窗内的生活,也看到了他自己大半辈子的点点滴滴。那些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东西,那些悔恨、那些美好,那些造成他与妻子陷入冷漠现状的一切。
是啊,如果只是一路上的见闻和别人家的故事,那就是只旅行,不是朝圣了。当哈罗德突然离家,当过往的记忆碎片随着脚步漂浮到眼前,他和妻子莫琳都开始了自我救赎的道路。
有时候你不得不靠怪罪、迁怒甚至恨一个人来为自己竖起一面墙以承受巨大的悲痛。而要拆除这面墙,往往需要几十年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
哈罗德、莫琳和奎妮都心存愧疚(奎妮的故事在《奎妮的情歌》,即《一个人的朝圣》Ⅱ中讲述),却又深藏心底,守着自己的秘密老去,彼此的心也越来越远。在日复一日的徒步中,在断断续续的回忆里,作者为我们拼出了一幅长长的生活画卷,看似东拼西凑,实际上留住悬念,不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完整的故事是什么样的。
书读完了,我们依然不知道哈罗德和莫琳初次相遇时那句让他们两个笑弯了腰、笑痛了肚子的话是什么。但是你会发现,每个人都有他无比可爱的一面。包括善良正直的哈罗德、宠溺儿子戴维的莫琳、把情歌倒过来唱的奎妮、怀念着去世妻子的邻居雷克斯,甚至是一步步走向灭亡的戴维……
因为他们平凡,而且真实。从他们身上,每个人都能多多少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个人的朝圣》讲了很多故事,但是他不会告诉你如何过好你的日子。生活百般滋味,我们都在寻找笑对人生的办法,但愿你能在别人的故事里得到些许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