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有网友爆料称云南昆明第十中学初二年级的一名英语老师规定,学生考试做错一道填空题罚款50元,一天就收到罚款3000多元。这名英语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罚款用于奖励做对题的学生以及支付班级活动费用,其初衷是为了学生好,但承认做法欠妥。目前,该学校已经向家长道歉并退回罚款。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为人师表,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教师自身的思想品质、文化修养、知识水平、治学态度,生活作风及处事方法,无不处处影响着学生。正如俄罗斯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教师个人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
向做错题的学生收取罚款奖励给做对题的学生以及支付班级活动费用,从表面上看,这位老师没有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表现出一副“大公无私”的样子,但这种行为的荒谬以及所产生的后果早已与老师所说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这一事件中,该班级所在的初二年级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而义务教育的要求是达标而不是择优,老师和家长不能要求每个学生都变得优秀。因为几个填空题没做对就用金钱来惩罚他们,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建立的初中生而言,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被惩罚者自身而言,这意味着一种心灵上的伤害,对于其家长而言,无疑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而受到奖励的学生,则容易树立起“考得好就能赚钱”的错误观念,使得学习目的和学习动机变得更加“功利化”、“世俗化”。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这名英语教师的做法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体的教师还是学校都没有权力罚款。也就是说,此类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支撑的。
在谴责英语教师行为的同时,做为家庭和学校之间沟通桥梁的家长委员会在事件中的表现也备受争议。据悉,该班级的家长委员会共有5人,其中3人在事先就已经此事并同意,另外两名家长则并不知情,而校方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并未批准英语教师的罚款行为。如此种种,也不禁让人发问,难道家长委员会已经“形同虚设”了吗?
在当前倡导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用金钱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做为奖惩机制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也显得不尽人意。除了给当事人带来伤害的同时也让学校蒙羞,也很容易把班风、校风带偏,从而激化家长、学生、老师之间的矛盾。预防此类事件发生,需要校方、学生、教师以及家长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多方努力,同时,也要坚决纠正“金钱赏罚”的错误教育模式,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