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法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的区别
国内的法律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发展,基本上依赖政府的推动。是合规管理除银行业为了加强自身风险管控外,还有一个起因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美国上市,必须满足美国的合规要求并确保自身安全。
1.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通过法律调研和尽职调查等手段系统地识别、评估法律风险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系统化地设计解决方案并将其嵌入企业原有的制度、流程、文本等体系中,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具备法律风险管理功能、化专业的的法律风险管理为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前管理理念。
2.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合规管理在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法律规则以外的社会规则、内部规则、对外承诺等内容,使得规则环境复杂、关注点繁多、工作对象扩大、工作量加大、工作成本增高。可以说合规管理是法律风险管理的升级版,升级过称中形成几个版本:
2.1“小合规”。是最接近本源的合规管理,重点在于建立企业防范商业贿赂类犯罪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2.2“大合规”。是在“小合规”的基础上,经过各国立法和国际组织的立约、立规而增加了反洗钱、反垄断、反金融欺诈、数据保护等内容。
2.3“中国式的合规”。则是将“规”的范围扩大到了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领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领域,而且延伸到了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的范畴,可谓“超大合规”。“中国式的合规”早已突破了合规原有的范畴,所以称之为合规管理经法律风险管理更贴切,但是法律风险管理仍旧是合规管理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延续、发展。
3.法律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异同。
一是,法律风险管理偏向于刚性的不利法律后果;合规管理包揽了对内对外规则的强制的、建议引导等各类软硬约束。
二是,法律风险管理更倾向于“活学活用”种类法律规则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合规强调企业和员工对于各种规则的遵从和执行。
三是,法律风险管理主要关注可以直接带来不利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则,甚至忽略那些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没有具体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则,法律以外的其他规则由于不具刚性而不在其关注范围之内,属于其视野之外的企业管理范畴;但合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律规则的遵守,包括对自律性规则、内部规则等等法律以外规则的的遵守。这类遵守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形象,但义务范围的扩大显然会加大承担义务的成本。
合规管理有建立秩序、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也有不利于创新、偏向于保守的倾向。新的商业模式等创新往往首先以“违规”的方式出现,合规容易成为创新和新兴行业发展的阻力。
风险管理领域的法律风险、合规管理仍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特别是“中国式的合规”与中国的“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更相近,这些都需进一步的深入探索以使其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