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一个道理,我们再讨论味觉,如果你对于味蕾是怎么样和物质的分子相互发生作用,然后产生特定的味觉,你对这个过程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的话,那么你碰到了一种新的物质,这种新的物质的分子式你是知道的,但是你从来没有吃过这个东西,然而你发现它的分子式和你已经吃过的某个东西是比较像的,那么你基本上就可以大致判断这种物质和味蕾相互作用以后产生的味觉,也应该和你前面吃过的那种味觉比较接近,这就叫科学上的一个类比论证。
所以,如果这种类比论证也可以用到玛丽屋的这个例子上去,玛丽如果足够聪明,大致地也能够猜测出不同的颜色所对应的这个感觉和她既有的感觉之间的关系。
最后要指出的一个批评论证,我认为是最釜底抽薪的,就是Frank Jackson的本意是什么?他本意是想指出,即使我们获得了所有关于颜色的物理知识,我们也不能够解释主观的现象。我现在要指出的是,如果你真的具有某一方面物理知识,至少你能够解释一件事情,即为什么有些现象不会发生。
毫无疑问,颜色的发生是需要有不同波长的光刺激我们的视网膜然后才能产生的,这是我们可以预言的,但是在玛丽屋的这个例子里面,因为一些人为条件的设置,能够射入玛丽视网膜的光的种类大大的减少了,所以我们恰恰是站在物理主义的立场上能够预言,玛丽在屋里面是看不到丰富多彩的颜色的,并且我们预言她只能跑到屋外以后才能够看到丰富多彩的颜色,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恰恰是物理主义的框架所能够容忍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玛丽屋论证是搞错了两个层面上的问题,一个是世界上存在着什么,一个是我们能够获知什么。它从我们不能够从物理主义的知识获知有一种特定的现象,然后就推出物理主义在存在的层面上对于现象的支持力也是虚假的,我认为这个推理是有问题的。